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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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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社会公众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24号令)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综合〔2022〕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市企业实际情况,经核实确认,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我市需删除4家、调整2家现向社会公布。

一、申请删除名单(4家)

1.江西东恒科技有限公司(袁州区

原因:经济纠纷导致名下位于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应地块被拍卖,现位于宜春经开区的生产线已停产,设备正在清场,公司正在走注销流程

2.江西靖安盛泰昌新材料有限公司(靖安县)

原因:因未验先投,该公司于2021年4月被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行政处罚,自2021年2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中,无法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

3.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靖安县)

原因:自2021年12月起,因破产重组,一直停产至今,无法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

4.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万载县)

原因:该公司已于2020年停产至今,无法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

二、申请调整名单(2家)

1.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丰城市)

原因:该公司正确名称为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2.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丰城市)

原因:该公司正确名称为丰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特此公示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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