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府发〔2019〕8号 2019年4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下达2019年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打造“三个中心、一个基地”,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打造特色县域经济板块,统筹城乡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1%;财政总收入增长1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3%;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7%;外贸出口下降1.38%;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9.4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1.7%,市场物价保持基本稳定。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攻坚之年。新的一年,尽管全球经济复苏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面临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风险,我国经济形势稳中有变,但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中央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生态文明领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省委着眼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明确提出了“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和“六大突破、三大提升”思路举措,特别是省委、省政府赋予了宜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发展任务,为宜春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我们一定要把握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抢抓新机遇,加快宜春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坚决落实省委“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统领全市工作,坚定不移实施“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五型”政府建设,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8.1%左右;财政总收入增长6%左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3%左右;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8%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左右;外贸出口实现稳中提质,实际利用外资增长6%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节能减排完成省下达的计划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按照“跳起来摘桃子”要求,争取更好结果。
为确保完成上述目标,2019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实施创新引领发展战略,着力落实《宜春市推进江西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任务。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力争2019年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1.4%。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申报一批国家、省级创新创业平台,推进一批新动能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动力。落实《宜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引进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加大先进技术攻关力度,新增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工业(产业)园区智慧化水平,培育创建一批智慧产业集群和智慧园区。抓好标准厂房建设,完善研发设计等功能配套,推动重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建设“三群两谷一带”产业工程。围绕“四年翻一番”目标,大力推进机电、建材、纺织鞋革、锂电、中医药和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继续办好中国(江西)·宜春国际锂电新能源(汽车)产业展览会,强化锂电池关键材料、动力和储能电池研发运用,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延伸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积极打造千亿产业,建设“宜春锂谷”;全力打造“中医药世界看中国,中国看宜春、看樟树”品牌,大力实施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和袁州“一谷一城一港”计划,扩大中医药种植规模,提升医药制造水平,建设“宜春药谷”。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机器换人”行动,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促进机电、建材、化工、纺织鞋革、花炮、竹木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质量,继续实施“品牌宜春”战略。把好项目审批关,严禁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进入。继续强化地条钢监管,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促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发展绿色有机、富硒、油茶、肉牛、中药材、休闲农业“六大产业”,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科技园)、田园综合体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培育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新中国成立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精心筹办2019年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靖安三爪仑旅游区创新中国成立家5A级旅游景区,力争4A级旅游景区县域全覆盖。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引进互联网产业高端品牌,做强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推进航空产业发展,争取北京大兴机场时刻,完成机场一期站坪扩建工程并全面投入使用,抓好各县市区临时起降点和明月山固定起降点建设。加快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人力资源服务发展,做大服务业规模。加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落实培育壮大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力推“众创业、个升企、企入规、规转股、扶上市、育龙头、聚集群”七大行动,振兴实体经济。坚决执行各项减费降税政策,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紧盯“精准、深入”两个关键,进一步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落地。继续组织入企帮扶,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扩大投资消费需求,努力稳增长促发展。全面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以大项目促进大发展,重点推进410个大中型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960亿元。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围绕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发展,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围绕综合交通、铁路、电力、天然气管网、信息通信等五大补短板重点领域以及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重要领域,谋划推进一批“补短板”项目,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计划。聚力重大项目引进,以世界500强、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围绕“三群两谷一带”等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题招商、专业招商、驻点招商,力争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00个,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发挥异地宜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鼓励、推动宜商返乡投资创业;探索建立宜春经开区与有关县(市、区)合作机制,打造协同共建、利益共享的“飞地工业园”。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宜春经开区合众汽车、袁州区宜联打印及润达国际小区城市综合体、樟树岐黄小镇、高安市通瑞锂电池隔膜及中汽零高安汽车商贸物流产业园商贸城、奉新县云威新材料、上高县格林德锂离子电池等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武宜深高铁咸宜吉段、铜鼓至通城高速公路、武宁至樟树至兴国高速公路、明月山机场扩建二期工程、奉新抽水蓄能电站、宜春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四方井水利枢纽工程、G220国道绕城改建、宜万快速路工程、蒙华煤运通道宜春段、昌吉赣客专宜春段等项目建设,尽快开工建设宜春经井冈山至遂川高速公路、宜春中心城区环城高速公路西线工程项目,加快构建“双十字、一环城”区域交通格局。加强项目协调服务,落实《宜春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抓好重大项目的调度督导,促进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开展重大项目总巡查、总督查、总协调,推进省大中型项目、省重点工程、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市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以扩大消费稳定经济增长。抓好大型商贸综合体的建设,进驻知名品牌商品,加大宜春本土品牌的创建和推介,丰富消费业态,促进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推进赣西农产品批发市场、汽车服务市场等专业市场及宜春贸易广场、国际商贸城等大型综合性市场建设,发展农村淘宝,加快铜鼓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引导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购销模式,扩大消费规模。加强政策引导,发展展览展示、文化创意、教育培训、体育赛事、影视娱乐等新兴消费业态,提升消费水平。
(三)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宜春中心城区首位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大宜春中心城区做强市本级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做大做强宜春中心城的若干意见》、《宜万经济走廊规划》,统筹推进“三个中心、一个基地”建设,提升宜春中心城区综合实力。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实施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八大行动,推进宜春中心城区新市民中心、路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补齐城市短板,完善城市功能;全面唱响“袁州文化”品牌,宣扬传承好人文化,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品质,建设大美、灵气、秀丽宜春。实施袁州古城文化复兴工程,促进明月山全域旅游发展,谋划推进宜万快速通道沿线产业发展,加快教体新区“三校二路一中心一公园”建设,构建完善“五组团、双十字、一环城”中心城市新格局。推进区域融合发展。围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对接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赣西转型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推进赣湘边区经贸合作产业园建设,打造“五区一堡一极”。支持丰城、樟树、高安、奉新、靖安融入大南昌都市圈,制定出台《丰樟高奉靖融入南昌大都市圈实施方案》,形成部门工作联动机制,通过规划战略引领、产业集群融合、基础设施加密、工作机制对接、富裕美丽幸福家园共享等途径,将丰樟高奉靖建设成南昌休闲旅游的后花园、产业转移的承接地和优质农产品供应地。加快城乡一体发展。促进袁上万一体发展,推进丰樟高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靖奉宜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特色县域经济板块。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规划,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统筹推进秀美乡村建设,每个县(市、区)再创1—2条秀美乡村示范线,每个乡(镇)建设1个特色示范点,完成2500个自然村组整治建设。加大农业农村政策资金支持,力争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15亿元以上。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继续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投资融资渠道多元化、产城融合一体化,对市级以上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开展考核评估和淘汰调整。
(四)实施改革开放战略,增添发展动力活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领域各项改革,力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落实“一次不跑、一次办好”制度,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一网通办”,进一步压缩项目审批办理时间,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适时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深化水价改革,探索城市供水非居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开发区改革,落实《江西省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及配套实施方案,开展开发区(园区)两型三化管理提标提档行动和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推进工业园区向现代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完善“信用宜春”网站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完善“1+6+10”发展平台体系,增强发展平台造血功能,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争秀美乡村建设点实现宅基地管理全覆盖。加强宣传引导,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努力提升开放水平。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打造内陆双向开放新高地。强化与三峡集团、国开行、中节能等合作,抓好赣京、赣港、赣深等合作项目落地落实,启动一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重点项目。鼓励农业、矿业、基础建筑等行业重点企业“走出去”,实施一批境外合作项目。引导和支持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新兴市场,谋划布局建设“海外仓”和转口基地。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扩大自营出口,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加快口岸功能区建设,完善万载口岸功能区,尽早开通宜春—宁波港快速班列。
(五)坚决打好“三大战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动力。继续推进“十大扶贫工程”,抓好产业扶贫提质增效、就业扶贫拓展扩面、教育扶贫精准对接、危房改造稳固安居、保障扶贫兜底覆盖和基础设施全面改善,确保完成全年脱贫任务。夯实精准脱贫举措,做好贫困村挂点帮扶工作,提高贫困群众自我“造血”能力。抓好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攻坚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净空、净水、净土工程,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四尘三烟三气”综合整治,强化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禁止秸秆焚烧,确保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流域保护与治理,以改善赣江干流宜春段、袁河、锦江、肖江、潦河等重点河流水质为中心,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完善水质监测,打好劣Ⅴ类水歼灭战,基本清除建成区城市黑臭水体。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城镇污水垃圾、化工、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污染治理的“4+1”工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全面筑牢生态屏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试点任务,实施“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和方案,打造医疗健康养生区、医药健康食品集聚区和生态休闲康养区“一核两区”,大力发展“生态+大健康”产业。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宜春中心城区等6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继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靖安农村环境整治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继续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建设。打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坚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建立完善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债务、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的监管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服务实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保障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推动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同舟共济,促进民营企业和金融企业共同健康发展。
(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发展教育卫生事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确保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消除义务教育学校66人以上超大班额,有效化解高中阶段超大班额。全市城区新建、改扩建学校10所,增加学位2.2万个,其中中心城区5所,增加学位1.15万个。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抓好职业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推进国家健康城市试点,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北院二期、市本级中医院、奉新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万载县人民医院西院综合大楼等项目建设。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推进幸福产业高质量发展。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事业,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规划建设市本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加速推进宜春·国际儿童动漫小镇建设,结合袁州古城修复工程,大力发展城市观光、文化创意、高档演艺和休闲娱乐旅游业,打造区域文创产业聚集中心。支持实体书店转型发展。发展群众文化,新建、改扩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18个,开展免费送戏下乡、农村电影免费放映活动。办好全国农耕健身大赛,推进水上运动基地一期工程建设。加强群众生活保障。完善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生活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教育救助、社会保险等政策,统筹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推行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加快宜春中心城区“三限房”建设,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5万套,其中中心城区2万套。提高养老待遇、高龄长寿津贴标准,加强对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强贫困人口、下岗职工、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做好贫困人口、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弘扬好人文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国防建设,做好人民防空工作,提升双拥工作水平,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抓好应急救援智慧平台建设,健全防震减灾、应急反恐、食品安全等社会安全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交通、能源、消防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法治宜春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治安氛围。创新社会治理,推广信访“1+1+N”工作模式,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打造平安宜春,构建和谐社会。
附件:2019年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年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实际 | 2018年 | 2019年预期目标 |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绝对值 | 增幅(%) | 绝对值 | 增幅(%) | 绝对值 | 增幅(%) | |||
一、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2003.32 | 2150左右 | 6.8左右 | 2180.85 | 8.10 | 2400左右 | 8.1左右 |
二、财政总收入 | 亿元 | 354.36 | 382.60 | 8.0左右 | 391.40 | 10.40 | 414.88 | 6.0左右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225.27 | 235.40 | 4.5左右 | 236.42 | 4.90 | 248.24 | 5.0左右 |
三、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11.0左右 | 11.00 | 8.8左右 | ||||
四、消费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610.90 | 674.40 | 10.4左右 | 676.03 | 10.70 | 747.00 | 10.5左右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 | 101.80 | 103左右 | 101.70 | 103以内 | |||
五、出口 | 亿元 | 168.39 | 161.65 | -4.0左右 | 164.01 | -1.38 | 稳中提质 | |
六、实际利用外资 | ||||||||
实际引进省外2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 | 亿元 | 631.35 | 695.00 | 10.0左右 | 699.95 | 10.87 | 756.00 | 8.0左右 |
实际利用外资 | 亿美元 | 7.72 | 8.40 | 9.0左右 | 8.45 | 9.45 | 8.95 | 6.0左右 |
七、工业化水平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9.20 | 5.0左右 | 6.30 | 8.3左右 | |||
八、城市化水平 |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48.11 | 49.50左右 | 49.68 | 50.70左右 | |||
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9871.00 | 32100.00 | 7.5左右 | 32248.00 | 8.00 | 34666.00 | 7.5左右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3747.00 | 14910.00 | 8.5左右 | 14975.00 | 8.90 | 16173.00 | 8.0左右 |
十、人口、就业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7.63 | 7.50 | 7.47 | 7.00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5.83 | 4.72 | 5.81 | 基本持平 | 4.72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2.98 | ≤4.50 | 3.03 | ≤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