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发〔2022〕22号 2022年11月24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国家级开发区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认领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2〕20号)精神,依法赋予开发区更多审批权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国家级开发区实际承接能力等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国家级开发区承接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和赋予国家级开发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并予以公布。
对于承接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事项,国家级开发区要依法承担认领事项的审批责任,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协助国家级开发区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对于赋予的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事项,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国家级开发区结合园区实际进行认领并编制承接事项目录,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在报市政府备案的同时抄送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赋权相关手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国家级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国家级开发区要要进一步提高承接能力、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丰城市政府要协助宜春丰城高新区做好赋权承接工作,赋予的市级权限可由丰城市相关部门行使,但审批范围严格限定于宜春丰城高新区。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后,市政府相关部门并非“甩手不干”,而是市、区两级有了同等权限的受理、办理权,企业群众既可以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也可以就近到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企业群众到各政务大厅申请办理的,市、区两级任何部门不得推诿、拒绝。具体做法参照《第一足球网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行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3号)执行。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和〈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宜府发〔2018〕14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第二批)的通知》(宜府发〔2018〕25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第三批)及调整清单事项的通知》(宜府发〔2021〕4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承接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宜府发〔2019〕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国家级开发区承接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
2. 宜春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国家级开发区承接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
序号 |
赋权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省级实施机关 |
承接的国家级 开发区 |
备注 |
1 |
印刷企业设计、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新闻出版局 |
宜春经开区 |
|
2 |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新闻出版局 |
宜春经开区 |
|
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行政许可 |
省政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 |
宜春经开区 |
承接以下权限:农林生物质发电非供热项目核准、风电站项目核准。 |
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行政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宜春经开区 |
承接以下权限: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审查。 |
5 |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技改)项目确认 |
行政确认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宜春经开区 宜春丰城高新区 |
|
6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省民政厅 |
宜春经开区 |
|
7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省民政厅 |
宜春经开区 |
|
8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财政厅 |
宜春经开区 |
|
9 |
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验收确认 |
行政确认 |
省自然资源厅 |
宜春经开区 |
|
10 |
道路运输企业及相关业务经营者质量信誉考核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交通运输厅 |
宜春经开区 |
|
11 |
取水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水利厅 |
宜春经开区 |
|
1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水利厅 |
宜春经开区 宜春丰城高新区 |
承接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同步赋予的生产建设项目立项权。 |
13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政府(由省商务厅承办) |
宜春经开区 |
|
14 |
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商务厅 |
宜春经开区 |
|
15 |
外派劳务招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省商务厅 |
宜春经开区 |
|
16 |
非重点动漫企业年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宜春经开区 |
|
17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省应急管理厅 |
宜春经开区 |
|
18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许可 |
省应急管理厅 |
宜春经开区 |
|
19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省应急管理厅 |
宜春经开区 |
|
20 |
企业登记注册 |
行政许可 |
省市场监管局 |
宜春经开区 宜春丰城高新区 |
承接的权限不含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 |
21 |
食品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市场监管局 |
宜春经开区 宜春丰城高新区 |
|
22 |
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 |
行政确认 |
省市场监管局 |
宜春经开区 |
|
23 |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省市场监管局 |
宜春经开区 |
|
附件2
宜春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
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
序号 |
赋权事项名称 |
市级主管部门 |
市级实施机关 |
权力类型 |
赋权方式 |
备注 |
1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教育体育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2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3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4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限C类)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5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6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市商务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7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市商务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8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
市商务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9 |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审批 |
|
10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1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12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13 |
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14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15 |
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备案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以下权限:油气(长输)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油气(长输)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 |
16 |
符合布点方案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及预拌砂浆企业的确定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审批 |
|
17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18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19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20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21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22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23 |
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24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25 |
建设单位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26 |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27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28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29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复检结果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30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市人防办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31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市人防办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审批 |
|
32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许可 |
委托审批 |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的仅限工业类项目。 |
33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许可 |
委托审批 |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的仅限工业类项目。 |
34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许可 |
委托审批 |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的仅限工业类项目。 |
35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许可 |
委托审批 |
|
36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确认 |
委托审批 |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以下权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地役权登记、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 |
37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核报原批准用地的或者有批准权的)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委托审批 |
|
38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39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40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41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42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43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44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45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46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其他行政审批-备案 |
直接审批 |
|
47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48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
市民政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49 |
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
市民政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50 |
慈善组织认定 |
市民政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确认 |
直接审批 |
|
51 |
慈善信托文件备案 |
市民政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52 |
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 |
市民政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53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
市民政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54 |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
市民政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审批 |
|
55 |
企业登记注册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以下权限:公司与分公司(不含外资)核准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与非法人分支机构及营业单位(不含外资)核准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核准登记、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外资)核准登记。 |
56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57 |
食品生产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58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59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以下权限: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
6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61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服务前移 |
|
62 |
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确认 |
直接审批 |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权限不含外商投资企业。 |
63 |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64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市水利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65 |
在河道堤防背水面保护区外500米内进行地下采矿许可 |
市水利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66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市水利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67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68 |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
市水利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69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市水利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70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71 |
河道采砂许可 |
市水利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72 |
取水许可 |
市水利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73 |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市文广新旅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74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市文广新旅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75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
市文广新旅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76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77 |
医师执业注册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78 |
护士执业注册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79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80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81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82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卫生健康委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83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84 |
义诊活动备案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85 |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审批 |
|
86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87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以下权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88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市交通局 运输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89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市交通局 运输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90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市交通局 运输 |
市交通局 运输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91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92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93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市交通局 运输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94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95 |
车辆营运证配发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审批 |
|
96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市林业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97 |
森林资源转让审批或审核 |
市林业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98 |
机动车登记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99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00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01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02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03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市科技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确认 |
直接审批 |
|
104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以下权限: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105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以下权限: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和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
106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07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08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09 |
燃气经营许可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10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11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12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13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14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分支机构审批 |
|
115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16 |
排污许可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
117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市政府侨务办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直接审批 |
|
118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行政许可 |
分支机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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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权方式说明:
直接审批。市直相关部门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直接赋予开发区行使,依法做好赋权事项交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规定,由赋权部门逐项明确赋权范围、权限、标准等内容和事项。
委托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由市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权,但基层实施更为便利、符合委托要求的事项,依法以委托方式下放,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部门以市政府及其部门名义行使。委托方须采取授予行政公章或印有行政公章的制式证照(批准文件)等多种方法,为受委托方创造条件。
分支机构审批。由市直相关部门赋予其驻开发区分支机构行使,驻开发区分支机构具有与其派出部门同等审批权限,并集中进驻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
受理初审权下放。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授权或委托,但开发区确实需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受理初审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把受理初审权下放给开发区相关部门,充分运用网上审批系统流转,变行政程序为内部工作程序。
服务前移。市直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派驻机构和工作人员或实施“一小时响应”帮办代办等方式为开发区内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