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发〔2020〕10号 2020年7月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发展因素,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力度,守住“六保”底线,全力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赣湘鄂区域中心城市,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全力以赴保居民就业:2020年确保城镇新增就业4.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不少于3800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7万人。
想方设法保基本民生:确保民生方面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低于80%,同时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基层财政部门落实基本民生政策的财力水平。
多措并举保市场主体:紧盯打造“四最”营商环境目标,进一步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创新创业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我市全年降低企业成本120亿元以上,其中降税80亿元以上。
千方百计保粮食能源安全: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统筹抓好粮食生产和收购,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加强电力工程和长输油气管道项目建设,保障高效、稳定的能源供给。
精准发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进一步做强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主导产业集群、产业基地、优势企业,形成多业并举、多点支撑的现代产业发展格局。
齐心协力保基层运转:加大市级财政统筹力度,督促县级政府坚决落实支付责任,实时调度了解县以下财政收支和库款情况,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三、重点措施
(一)扎实开展就业稳岗暖心服务行动
1.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按16%的比例交纳,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交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中小微企业,可全额返还其上年度实际交纳的失业保险费。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小微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比例(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比例)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全市2020年完成发放贴息贷款16.4亿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2.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组织实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全市2020年举办定期、专项现场招聘活动不少于150场次,全力保障医用口罩等七类重点物资生产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支持各类群体返宜留宜来宜发展、干事创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发放创业补贴。积极引导和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精心打造15个市级以上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不少于300户、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000个。支持“地摊经济”发展,鼓励各地给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提供方便,既全力助推疫情防控,也为就业创业释放更多空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3.积极开展技能培训。聚焦就业重点群体、地方特色产业、市场急需工种,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支持更多劳动者参加培训。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引导企业和劳动者灵活安排时间参加线上培训。鼓励企业广泛组织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并给予相应技能培训补贴,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2020年,完成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2.1万人次、创业培训1.5万人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4.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扩大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中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每年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30场以上,扩大公益性岗位和就业见习规模,对招用就业援助对象在保安、保绿、保洁及其他后勤服务类岗位就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职业农民就业规模。完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制度,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二)积极落实民生兜底保障行动
5.全力以赴保障基本民生。合理界定基本民生范围,制订基本民生保障项目清单,集中财政资金重点落实好普惠性、基础性的民生政策,及时清理标准过高、不可持续的民生政策。在按上级标准保障到位的前提下,对本地新制定出台民生政策或对原有政策提标扩面的,应充分评估自身财政承受能力,地方标准高于上一级基础标准的,按要求履行报备手续。(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6.提高基本民生保障能力。严格执行收入预算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严禁向收入组织部门和乡镇下达收入任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确保财税收入真实可靠。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作用,对应收的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和应对疫情影响阶段性惠企政策落地生根,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全面摸清掌握本地区财政存量资金形态和底数,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和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调整短期内不需使用的财政资金,统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力度,适当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积极向上争资争项,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落实基本民生政策的财力水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7.加快分配和使用民生类资金。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基本民生支出放在优先位置,按标准足额安排基本民生支出经费预算。加快民生类各项资金分配使用进度,把握好分配的优先次序,重点向困难人口多、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压力大的地方倾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8.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以失业人员、城乡低保户、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为重点,稳步提高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社会福利等保障标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安排相关经费,全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密切关注困难群众数量、困难面和困难程度的变动,及时增加相关经费预算,切实兜住民生底线。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强化对脱贫攻坚的投入保障,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作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成效。(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9.加强民生领域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基本民生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跑冒滴漏”。对基本民生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进行全流程监管,加大检查力度、频率和覆盖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基本民生领域资金用得规范、用出实效。加强民生资金绩效管理,不断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三)有效推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行动
10.全力稳定市场需求。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保和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帮助企业稳住海外市场和订单。引导外贸企业线上洽谈接单,支持出口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展会,搭建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平台商、线上营销大V的合作平台。推动生产型出口企业拓展国内市场。落实3400万元电子购物消费券政策,刺激餐饮、文旅、购物消费市场,加快线下消费市场复苏。打造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策划举办夜间经济特色活动,扩大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监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宜春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11.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因疫情原因暂时陷入困难的企业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或依法申请办理延期交纳税款。落实阶段性降低电价气价水价政策,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落实铁路货运对中小微企业实行市场化价格浮动政策,进一步降低铁路、港口等货物运输价格。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含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与租户协商减免租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宜春车务段、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12.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2021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鼓励银行敢贷、愿贷、能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精准性。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用好用足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和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政策,确保2020年全市银行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贷款增速、贷款户数实现“三个不低于”增长目标。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完成“两增两控”目标,信贷增长不低于48.45亿元,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加大“五贷一保”支持力度,做大做强“助贷”周转、“财政惠农信贷通”、“财园信贷通”、“科贷通”、小额贷款和财政信用担保等产品业务,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新发生融资担保业务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所有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或视情况免收再担保费。积极参与全省设立“文企贷”试点,破解文化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中小文化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积极争取发行企业债券,支持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实施债券融资。(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市监局、市文广新旅局、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宜春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13.全力保障土地供应。严格按照我市土地供应计划,合理把握出让节奏和时序,有序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保持土地市场活力与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合理配置、有效利用棚改拆迁空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力保障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缩短工作周期,做到“快受理、快审批、快办结”,加速项目落地。创新土地供应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取得工业用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14.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新零售、“互联网+医疗健康”等线上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平台型交易中心和平台经济品牌企业。扶持“旅游+”、“+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落实精准降低部分新兴产业用电成本政策,支持5G、大数据、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家政服务业等领域的新兴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15.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对标行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和谐稳定创业环境。建立企业家参与对企业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畅通企业家诉求渠道、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表彰、宣传一批优秀企业家,激发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专项治理,对推诿、扯皮等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制定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入企走访连心”活动,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政策扶持等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行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改革,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招标举措,大力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创建完善“一网通办”平台,简化企业开办流程。(牵头单位:市营商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四)大力实施粮食能源安全保障行动
16.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监管,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00.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03.41万亩,确保2020年粮食稳定在915.4万亩以上、产量达到76.83亿斤。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现代青年农场主、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民致富带头人,进一步夯实稳粮基础。大力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力争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10万千瓦,其中水稻机械化种植率提升2%、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升1%。加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加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粮食生产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水稻制种保险等政策,降低粮食生产风险。把防抛荒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根据实际出台更严厉的防抛荒政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
17.抓好粮食收储。严格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组织开展粮食收购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坑农害农、“打白条”、“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优粮优购导向,加强区域间产销合作,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入市,积极引导市场化收购。强化资金保障,妥善收购处置超标稻谷。进一步改善全市基层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条件,大力发展现代粮食物流,构建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加快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提高粮食质量水平、产业服务能力。深入实施“科技兴粮”战略,提升粮库智能化水平、粮食仓储管理科技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发行宜春市分行,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18.实施粮食调控。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粮食应急保障水平。着力推动粮食产业经济提质增效,做大做强粮食产业,构建适应宜春市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储备数量,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地方储备管理。加强粮食流通统计、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供需平衡调查等工作,保障粮食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19.推进能源项目建设。研究对接国内外能源环境变化,积极参与新形势下能源变革。大力谋划引进重大能源项目,推动上高电厂、奉新抽水蓄能电站、洪屏二期抽水蓄能电站、神华分散式风电及氢制造产业、宜万支线天然气管道等重大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和落地。强化电网工程、风电、光伏、垃圾发电、抽水蓄能、新能源充电设施、热电联产项目等项目建设。完善能源产业布局,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供电公司,相关县市区政府)
20.加强能源安全保障。保障能源项目平稳运行,督促项目积极复产复工,关注能源的储备安全,尤其要做好重点时间段、重大时间点的安全保障。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能源项目的全年督查,对重点隐患点要及时处理、尽快消除。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完善建章立制及相关制度的落实,使安全管理制度化、正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五)全面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行动
21.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对锂电、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数字经济、大健康、建材、食品、纺织等重点产业,以强链、补链、延链为方向,由第一足球网担任产业链链长,建立“一名链长、一个产业链、一个牵头部门、一套工作机制、一抓到底”工作模式,调动全市资源,统筹推进产业链对接帮扶、活动组织、问题协调、政策制定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市监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产业链相关市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22.促进供应链协同发展。针对产业发展现状,全面梳理供应链关键流程、关键环节,打通“堵点”补上“断点”,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推动大中小企业、内外贸配套协作各环节协同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23.实施稳企育企行动。着力化解因疫情带来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不到位的问题,鼓励企业加大对关键原辅料的研发和生产,推进企业之间就近相互配套,保障产业链畅通。遴选产业链领航企业、潜力企业,逐个制定扶持政策,打造一批行业龙头。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培育引导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升规入统。(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24.开展项目攻坚活动。按照“项目建设提速年”部署,重点围绕“新基建”领域和新兴产业,瞄准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龙头和成长性好的企业开展招商对接,着力引进链条式、集群式产业项目。依托通瑞、紫宸、格林德、魅动、声佳实业、宜联打印等重点企业开展招商,打造新材料、数字视听、智能打印等新兴产业链条。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协调例会机制,全力推进奉新璞泰来新材料产业园、袁州宝丽来智能穿戴设备产业城、跃鹰科技产业园、樟树药都科技产业园、高安新材料产业园等重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25.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支持建立省级研发平台。开展市级工业强基工作,组织实施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技术和应用项目,培育一批“四基”企业。推进锂电、建筑陶瓷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开展锂电产业技术创新升级推进计划。推动樟树制药公司基于古代经典名方物质基准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依托“重创工程”扶持实施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升级项目,抓好省级新产品开发工作,提高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26.促进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继续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广运用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支持中小企业在自动化、信息化基础上实施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培育一批省级智能制造项目,着力推动产业数字化,重点抓好建陶、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宜春智慧工业平台等工业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努力搭建面向宜春工业的智能制造技术研究平台,构建数据赋能中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27.开展平台聚链行动。持续推动“两型三化”管理提标提档行动,因地制宜搭建标准厂房、研发设计、检验检测、金融服务、物流仓储、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电子商务等生产经营性服务平台,为产业链集聚发展提供支撑。促进重点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强化产业链合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市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六)聚力抓好守底线保运转防风险行动
28.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严格落实“三保”预算提前审查要求,确保按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政策标准落实到位。建立“三保”支出日常督导机制,制定“重点关注名单”,压紧压实基层“三保”保障责任,对按照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确定的工作等保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除应对突发事件支出外,一律不得安排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29.及时足额发放基层干部报酬。全面摸清基层干部人数、薪酬标准等基础信息,在预算中优先保障基层干部待遇。全面落实好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加大资金统筹,确保乡镇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年均工资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年均工资收入20%以上。按标准切实保障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确保基层有序运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30.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按照“六保”的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好国库资金调配,加强国库现金流量管控,保障库款支付能力。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大对不符合规定设立财政专户的撤销清理力度,专户撤销后的结存资金要及时按规定调回国库,不得转入其他专户继续存放。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严禁“以拨作支”,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其他实有资金账户。(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31.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把预算支出关口,除应急救灾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必须出台的增支政策,要加强对基层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合理把握节奏和力度,并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切实减轻当年度财政运行压力,保障基层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32.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从紧安排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严格控制以党政机关名义主办的节庆、展览等大型活动,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2020年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再压减,将节省的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可不安排的一律不予安排;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 2020年确保“三公”经费规模再压缩3%左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33.严格财政暂付款管理。落实“全面清理消化暂付款存量,严格控制增量”的要求,按照暂付款消化方案分年分类处置到位,确保暂付款累计余额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5%以内。严格借出款项审批程序,加大财政借出款项的清理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诉讼、处置闲置资产、扣减财政补助资金等合法合规方式对财政借出款项予以追回。(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34.提高政策落实力度。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通过“赣服通”、网上办事大厅、各类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拓展政策知晓度和申办便利度。储备一批重大政策,创新完善政策服务举措,确保政策跑在受困企业前面。
35.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困难企业救助机制,快速办理、快速协调,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在“六保”工作具体操作层面上要精准、便民、可操作,真正让企业和群众便捷享受“六保”各项惠民政策和服务。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36.加强组织领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全力以赴做好协调保障,抓紧抓实抓细具体工作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和协调推动力度,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激励;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导致落实缓慢、效果不好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六保”保得住、保得好。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