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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时间: 2024-05-22 10:14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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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科:(联系电话:0795-3585639,负责人:黄立明,宜春市文艺东路1号二楼东203室,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负责文件签收、登记、传阅、拟办,以及发文的核稿、签发和文书整理、归档等工作;

2、负责会议的安排、衔接、记录、印发会议纪要、会议通报,起草会议主持词、讲话稿、综合类文件(材料)等;

3、负责乡村振兴、精神文明、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政府绩效考核、安全生产、公共机构节能及垃圾分类、卫生健康和计生、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工作;

4、负责中心各项工作的调度、督办落实,组织内部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人事、工资、人员招聘、培训安排工作;

6、负责公务接待、后勤保障,请(休)假及考勤的管理;

7、负责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管理; 

8、负责管理费用预算决算,管理费用审核、报账、会计核算等财务工作;

9、负责群团(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工作;

10、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总支:(联系电话:0795-3585639,负责人:易韡,宜春市文艺东路1号四楼北406室,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负责中心党建工作、党总支日常工作及各支部党建考核工作;

2、负责年度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各支部、办事处分别开展相关活动;

3、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及指导各支部、办事处开展此项工作;

4、负责与纪检组的对接工作及纪检组各项工作的安排落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5、负责中心、社区创文相关工作;

6、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核督查科:(联系电话:0795-3585637,负责人:陈燕,宜春市文艺东路1号二楼东205室,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贷款业务;

2、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开展季度定期稽查和不定期专项稽查;

3、负责对接审计部门的检查工作;

4、负责配合秘书科做好内部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日常监管、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预警等工作;

6、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795-3585910,负责人:帅莉玲,宜春市文艺东路1号二楼西216B室,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负责计算机、打印机、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化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2、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开发、优化、维护、升级、运行监控、安全等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问题和需求的收集、完善等工作;

3、负责赣服通、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公积金APP、网厅等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的信息化技术对接、支撑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撑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数据存储、备份、安全和保密等工作;

5、负责政务服务共享数据的梳理、更新、上报及运用等工作;

6、负责与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系统的接口对接、管理等工作;

7、负责中心网站、微信服务号等信息编辑、推送、日常维护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其他科室提供的信息及时更新推送业务政策、业务指南等信息,对网站上群众提出的咨询或投诉问题进行回复;

8、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算、招标等工作;

9、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服务科:(联系电话:0795-3585180,负责人:廖志伟,宜春市文艺东路1号四楼北407室,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负责营商环境工作;

2、负责服务窗口督查指导和“好差评”工作;

3、负责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的梳理、上报等工作;

4、负责网上业务的综合协调、操作指导工作;

5、负责12345政府政务服务热线接听、日常管理和投诉等工作;

6、负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操作指导、上报等工作;

7、负责手机公积金“小程序”综合协调、操作指导工作;

8、负责“五型政府”工作;

9、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95-3585667,负责人:戴俊,宜春市文艺东路1号四楼北408室,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解读行业政策要求,优化完善业务政策的合规、储备工作,防控、预警业务政策风险;

2、认真贯彻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市普法办工作要求,在中心党组领导下做好中心平安建设(综治)、年度法治建设和扫黑除恶常态化等工作;

3、负责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对内的宣传、培训工作;

4、负责指导各业务大厅行政复议、骗提、骗贷调查、取证和逾期贷款法院诉讼等工作;

5、负责指导各科室、办事处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公积金业务政策疑难解答回复等工作;

6、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联系电话:0795-3585636,负责人:章志伟,宜春市文艺东路1号二楼东204室,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负责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加强公积金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大额资金划拨、有价票据等的管理工作,持续监测财务管理工作潜在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和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2、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制定住房公积金业务计划,执行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公积金资金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住建部、住建厅住房公积金报表统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财务指标统计和分析工作,为中心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

5、负责中心银行账户开立、签订委托业务协议、银行资金存放相关工作,做好住房公积金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对接业务承办银行,牵头对业务受托单位考核工作;

7、负责对接财政部门,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8、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中心及各办事处:(联系电话:0795-3585637,负责人:李卉,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作时间:9:00-17:00。各县市办事处办公地点在各县市政务服务大厅或厅外厅地点,工作时间执行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要求时间)

1、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所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

2、负责所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销户等业务的办理、审核工作;

3、负责所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所有业务的受理、二级审批、档案管理、公积金催缴和逾期贷款催收等工作;

4、负责所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楼盘资格审查、管理等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前台业务受理中出现有关公积金政策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6、负责所辖区内业务纠纷引起的信访及处置工作;

7、负责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年度业务指标工作;

8、负责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9、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事处协调完成好当地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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