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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关于印发宜春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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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稿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宜春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十四五”规划》和《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地方志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积极作为,深入实施《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着力打造品牌、彰显特色,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成绩斐然。

1. 志鉴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第二轮市、县两级志书全面完成,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以下简称“中指组”)的关心和支持下,高安市被定为全国第一个县级第二轮志书试点单位。年鉴编纂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市、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在全国率先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全覆盖。2020年底,市、县两级年鉴首次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2. 方志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全市地方志工作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勤思善为,持之以恒开展理论研究,“十三五”期间,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方志理论研究论文60余篇。

3. 方志资源持续开发利用。深度挖掘方志资源,市本级参与编辑《文化宜春》《宜春碑刻》《中国国家地理·宜春》《袁山文化》《章回体宜春禅宗史话》等地情书籍,整理出版《调燮类编》《袁州诗存》《灰木诗存》等,指导编纂宜春市首部风景名胜区志——《明月山志》。高安市整理重印清代高安人朱航的《锦江脞记》。靖安县编纂出版《靖安民俗志》。

4. 旧志整理硕果累累。樟树市已知存世的明、清时期《清江县志》《临江府志》八部(套)志书全部影印出版,为江西省唯一、全国前列;高安市完成清同治版《瑞州府志》《高安县志》整理影印;袁州区已完成清道光版、同治版《宜春县志》的整理影印出版工作。

5. 宣传工作富有特色。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与持续深度挖掘宜春地域文化、普及方志知识相结合,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弱项:一是依法治志意识还不强,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地方志事业发展不平衡,贯彻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即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工作机制力度仍需不断强化;三是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举措不多;四是人员结构有待优化,业务素质有待提升;五是文化阵地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地方志系统信息化与方志馆建设亟需提质增速等。

二、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史志工作纳入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中共宜春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弘扬苏区精神,深挖宜春红色文化、月亮文化、禅宗文化、温泉文化、农耕文化、中医药文化、采茶戏文化、元青花文化等特色文化价值。做好文化遗产传承研究,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精心实施袁州古城文化复兴工程。全面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和地方志事业。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紧紧抓住机遇,积极适应新形势,筑牢“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初心使命,奋力开创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和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定方志文化自信,增强方志文化自觉,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新期待为根本目的,努力实现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文化软实力,为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贡献史志力量。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深刻把握地方志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地方志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增强 “ 四个意识 ” 、坚定 “ 四个自信 ” 、做到 “ 两个维护 ”、捍卫“两个确立”,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坚持正确方向。把好意识形态关口,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地方志工作,坚持以方志文化的繁荣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地方志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相结合,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与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相统一。

3. 坚持质量第一。始终把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修志编鉴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出版关,忠实记录党带领人民开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深刻反映时代的历史巨变。

4. 坚持创新驱动。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创新摆在地方志工作的核心位置,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使悠久的方志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体现其应有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

5. 坚持经世致用。紧扣时代脉搏,融入国家战略,在“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中找准地方志工作定位,坚持修志为用、修用并举,不断延伸方志触角,拓宽服务领域,推广优秀成果,以宜春之志资政“宜春之治”。

6. 坚持开放共享。创新体制机制,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开门修志的工作格局。提升地方志成果社会影响力,提高地方志资源社会共享水平,发挥地方志在文化强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抓住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机遇,积极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立足“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职责任务,到2025年,志鉴编纂精品工程、方志影响力提升工程、方志服务品牌工程、方志文化协同创新工程、方志工作强基固本工程“五项工程”取得重要突破。在志鉴编纂、方志理论研究、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志人才队伍建设、方志文化宣传等方面迈上新台阶。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奋力开创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推动地方志工作“全省站前列、全国有影响”。

(一)实施志鉴编纂精品工程,继续夯实存史基础,强化跟进意识,记录好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

1. 深化修志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业务指导机构的统一部署,全面深入总结前两轮修志工作经验,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和编纂方案,开展县(市、区)修志试点,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适时启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的志鉴编纂工作。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开展好以扶贫和全面小康为主题的志书编纂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编纂专题特色志鉴,及时留存历史资料,记录好新时代、新征程的伟大实践,充分反映各项事业的发展历程。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编纂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名村名镇志。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记录时代变迁,留住乡愁记忆,为传统村落保护、城镇建设、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文旅融合、招商引资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和参考。

2. 强化年鉴工作。巩固市、县(市、区)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成果,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缩短年鉴编纂出版周期,提高时效性,积极创新“互联网+”背景下的年鉴编纂出版工作,持续做到“一年一鉴、年度内公开出版”。试点推进市、县(市、区)综合年鉴参与中国年鉴精品工程。积极参与省年鉴质量提升活动,提高全市年鉴编纂质量和水平。

(二)实施方志影响力提升工程,提升地方志宣介能力,推出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成果,讲好宜春故事,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的独特价值

1. 以地方志视角讲好宜春故事。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时代精神。加强地方志文献研究,积极参加各级党委、政府主办的综合性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宜春红色文化、名人文化、书院文化、进士文化、禅宗文化等的挖掘整理和弘扬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发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简志、地情手册、乡土教材、地方历史、方志文化丛书、简明读本等普及类志鉴文化产品,制作方志文化专题片、微视频等影像作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历史文化、地情文化的需求,传承历史印记,培育家国情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加强旧志等地方文献整理研究。以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为契机,加强对历代旧志资源、地情古籍的抢救性保护,点校出版一批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旧志古籍。各县(市、区)继续做好旧志点校整理出版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用好旧志,发挥旧志资源还原历史面貌、展现古代地情、赓续宜春文脉的作用。

(三)实施方志服务品牌工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方志文化需求

1. 推进方志馆建设。市、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现有馆场设施,落实好机构改革后方志馆的挂牌工作,做好展览、收藏,发挥资源集聚优势。鼓励各级各类方志馆申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更好发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激发爱国热情、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

2. 开展方志文化宣介活动。积极推动方志文化主动服务各级各类群众组织,在图书馆、社区和有条件的旅游景区等因地制宜设立方志图书专柜,让更多地方志成果惠及于民。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媒体等平台合作,拓宽方志文化传播渠道。经常性组织开展方志文化志愿服务和赠阅活动,让地方志工作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3. 打造地方志宣介品牌。进一步加强“宜春史志”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策划专题系列,提升品牌影响力。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因地制宜打造新媒体平台,并积极拓展视频号、音频号等新型传播方式,完善地方志宣传矩阵体系。

(四)实施方志文化协同创新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省业务指导机构支持,加强合作交流,深化学术理论研究,构建“大史志”工作格局,提升地方志学术科研水平

1. 加强合作交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文博机构、出版部门的合作,强化方志文化协同创新工作。加强与各地、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交流,在中部地区崛起、传统村落保护传承、文化研学等方面发挥地方志的作用。

2. 深化学术理论研究。不断总结编纂经验,加强史志理论研究,以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推动编纂实践发展。结合宜春实际,创新理论研究形式,通过课题申报、合作立项、专题研究等形式,拓展理论研究广度深度。

3.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鼓励教育科研工作者、古籍专家、文史专家、地情爱好者和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参与地方志工作,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和地情研究。通过方志学术交流和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相关研究成果。

(五)实施方志工作强基固本工程,继续将地方志事业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加强史志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1. 强化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搜(征)集及管理制度,大力拓展资料搜(征)集范围和渠道,及时积累保存地方志编修所需要的大事记资料、行业发展资料、人物资料、重要文献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方志资料等,有条件的要组织编写资料长编。

2. 推进方志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地方志”建设。构建市、县(市、区)两级地情资料数据库,加快推进全市地方志系统出版的各类志书、年鉴等地情资料的数字化工作,实现地方志资源网上共享。力争到2025年,各地方志工作机构保存的现有志鉴成果数字化率达到70%,新编志鉴成果数字化率达到100%。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深度发掘地方志资源,加强开发利用,建设网上网下融合联动的公众文化服务阵地。

3. 加强地方志专业人员培训。对地方志机构负责人和志书编纂、年鉴编纂、信息化等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地方志业务骨干培训,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培训全覆盖。创新培训方式,开办线上专题讲座,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规划,把地方志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要主动关心过问地方志工作,定期听取地方志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和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本部门、本行业地方志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加强对全行业志鉴编纂工作指导,忠实履行记录本部门、本行业发展历史的职责。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管理、指导与服务,提高地方志工作能力和水平。

2. 提升保障水平。各级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统筹保障,改善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志鉴资料收藏保管条件,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史志干部队伍建设,把史志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配齐、配强史志工作队伍,完善激励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史志部门的沟通配合,尤其是党校、高等院校、社联、档案、文博等系统要密切联系,建设全市史志专家库。

3. 坚持依法治志。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提升依法治志意识。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执行力度,适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持续推进地方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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