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20〕41号 2020年11月2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80号)文件,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对涉及我市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宜春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实时接收、信息共享。市政府办公室接收省政府办公厅政务舆情,会同市委网信办通过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涉宜网络舆情,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网信办共享政务舆情信息。
(二)分析研判、综合评估。对接收到的政务舆情,由市政府办公室转涉事地政府下发舆情提示;研判分析后归纳为综合性舆情的,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网信办协同处理。
(三)分头处置、按时上报。根据舆情情况定性,涉事地根据《关于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的通知》(宜网办密电〔2020〕4)号文件和相关工作流程,在24小时内形成处置情况报告,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网信办根据实际情况,将情况报告分别上报上级机关。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要不断提升政务舆情信息员的政治敏感性和业务能力,和当地网信办严密配合,做到重要政务舆情第一时间报送,实时掌握舆情态势。
(二)融会贯通,加强联动配合。各县(市、区)会同当地网信办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横向协调,纵向联动,务必最快最好实现政务舆情稳妥处理。
(三)疏堵结合,加强善后处理。不折不扣地执行倒控指令,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对需要做出舆情处理和疏导的,第一时间在权威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