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22〕48号 2022年12月29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与县(市、区)职能部门之间高效协调体制,推动乡镇(街道)和县(市、区)职能部门工作互动,增强乡镇(街道)管理社会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逐步实现城乡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精细化,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建立“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围绕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管理服务、应急处置”及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实现县(市、区)“吹哨报到”“接诉即办”事项更加精准。常规性职能工作和已建立机制的工作不在吹哨和即办范围内,即:乡镇(街道)权限内可自行解决的,不应“吹哨”;协调县(市、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可解决的,不应“吹哨”。
(一)“吹哨”的主要内容。综合执法哨,针对城乡治理乱象、需要综合执法的问题,实现基层协同综合执法;应急处置哨,针对消防、防汛等应急处置事项,实现快速反应、合力应对;重点工作哨,针对违法搭建、环境污染、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实现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报到”的主要内容。县(市、区)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到乡镇(街道)报到,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基层和群众的诉求、反应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三)“接诉即办”的主要内容。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实行“接诉即办”,包括服务热线、新闻媒体、互联网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等渠道反映的居民合理合法诉求,应当及时受理、接诉即办。
二、工作主体
按照“县(市、区)主导、乡镇(街道)主体”的原则,建立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吹哨主体:各乡镇(街道)。
(二)报到主体:县(市、区)职能部门。
(三)即办主体:县(市、区)职能部门。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实行“1+N”工作模式,即“1”个乡镇(街道)牵头,“N”个部门做好全力支持,涉及的县直部门与乡镇(街道)要深度融合,确保发挥合力应对、反应快速的优势,做到“事不完、人不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是落实基层减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转换思维,切实履行职责,坚决做到一“吹”就到,一“吹”就办。
(二)优化工作流程。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办理机制和考评制度,创新基层治理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要充分利用“12345”热线办理和本地本部门工作热线平台,确保精准派单、及时办理、限时办结。各地各部门已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的,于2023年1月3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增强分析研判。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实行首问负责制,借助“互联网+”思维,准确定位“报到”“即办”部门,按“12345”热线办理要求,强化分析研判收集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问题解决。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专班,逐步谋划推广做法、充实社会治理内容、总结固化工作经验。凡“街乡吹哨、部门不报到”或不作为、慢作为的,乡镇“不敢吹”“乱吹哨”的一律严肃问责;对快执行、有作为、效果好的给予表扬。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