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22〕39号 2022年10月14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0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结合宜春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市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全面补齐我市农村寄递物流短板,推动农村产业发展、群众创业增收,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全面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建设创新富裕美丽幸福和谐勤廉宜春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市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快递服务覆盖全市所有的建制村。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镇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面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节点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因地制宜、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的原则,整合商贸、邮政快递、交通运输、供销、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相关资源,统一规划,共建共享农村寄递物流配送网络。
1. 建设县(市、区)物流配送中心。各县(市、区)要大力支持建设、改造物流配送中心,依托县域现有的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改造或新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占地面积一般应在5000平方米以上)。从今年开始,按照2022年不少于2个、2023年不少于3个、2024年不少于3个的计划,确保到2025年完成10个县(市、区)物流配送中心新建改造任务(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设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邮政在乡(镇)服务到村的网络优势,进一步做强乡镇局(所),鼓励乡镇邮政局(所)因地制宜,搭载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实现“一点多能”。鼓励多种形式建设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在乡镇深入开展“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邮合作、供快合作”,整合现有的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供销e家、电商服务中心、邮政快递网点等资源,建成满足快递收寄、电商配送、金融服务等多功能一体的综合服务站,提高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的利用率。〔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各地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村邮站及村级便利店等场所,设置村级综合服务站,将快件的代投代收服务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范围。各地可因地制宜设立公益性岗位,保障农村地区寄递物流末端可持续运行。对于偏远农村地区,邮政企业要发挥“国家队”作用,积极主动加大投入、进村设点,以代投、代运、代收等多种模式开展合作,努力提高投递频次,缩短收寄时限,确保到2024年实现寄递渠道的双向畅通,村级寄递服务水平基本满足当地群众的寄递需求。〔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运行质效
各县(市、区)政府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中来,鼓励邮政、快递企业通过参股合营、合作等方式成立农村寄递物流快递企业,承接农村寄递物流运营业务。加快“快递进村”工程,优化农村投递线路,打通运输通道,不断改善基础设施,使寄递物流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村地区,实现城乡寄递物流服务均等化。
1. 打通农村寄递物流运输通道。深入推进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邮合作、供邮合作、商邮合作,整合末端投递资源,加快推动“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企业逐步推进农村邮路新能源汽车化,为综合服务提供基础支撑。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推动寄递物流体系与交通运输相关标准有效衔接,加强快递运输时间与铁路、公路运输时刻对接,促进快件与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支持县级公路客货运站建设完善邮政快递作业设施,推动乡镇客运站点拓展寄递服务功能。2024年底前,基本形成“场站共享、服务同网、货源集中、信息互通”的发展格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局、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农村网点设施改造升级。各县(市、区)要鼓励推广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化网络科技的广泛运用,支持物流配送中心配备自动化分拣、安检机等设备,鼓励实行统一仓储、集中分拣,实现降本增效。各县(市、区)要推动“快递进村”示范点创建活动,2022年底前完成150个标准化农村快递综合服务示范点(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2024年底实现快递服务全覆盖,不断提高“快递进村”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寄递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计算机、手持终端、高拍仪、视频监控、货架、制度牌等设施设备,提高末端网点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建制村在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区域布设智能快件箱。〔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发展冷链寄递物流。各县(市、区)要加强生鲜农产品冷链仓储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依托县(市、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对农产品产量有一定规模的农村产地可设置冷链仓储设施,为农产品提供产地预冷、冷藏保鲜、移动仓储、低温分拣等服务,增加冷链运输车辆和保温箱,降低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损耗。〔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1. 突出示范项目带动作用。鼓励各县(市、区)争创国家级、省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各地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立足宜春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助力农产品品牌创建,助推“农字号”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数商兴农”,发挥好农村寄递物流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2024年底前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至少1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助力农村电商发展。各县(市、区)要大力培育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运用“互联网”高效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电商和寄递等各个环节,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推广“农产品+大同城寄递”业务模式,支持寄递企业主动对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直接对接,就近销售寄递本地农产品。〔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部门责任,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调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分管县领导及对口部门,出台配套文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切实强化辖区内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管理、邮政快递业寄递安全、行业发展等工作的落实落地。〔各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各项资金政策。各县(市、区)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要统筹资金支持农村寄递物流网络运营和村级末端网点建设,推动邮件快件进村,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支持寄递物流企业参与农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在线销售,助力农产品进城。各县(市、区)可按照进、出村邮件快件数量,综合考虑带动就业、方便群众、促进农业产业化等综合效益,对寄递物流企业给予补贴、奖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规定,落实地方支出责任,建立与地方财政能力相适应的长效投入机制,保障农村寄递物流可持续稳定发展。〔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用地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各地可结合实际,鼓励利用闲置或低效的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农村寄递物流网点。对农村寄递物流建设项目符合法定划拨供应条件的,可以划拨供地;对符合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园区等快递企业的仓储物流项目用地,以及为生产配套的快递仓储物流用地,可按规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发展环境。要充分落实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推动实现“网上备案”和“一次不跑”,支持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加强行业监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服务》等行业法规,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发挥邮政快递协会和县(市、区)分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引入信用体系制约机制。〔各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责任目标和任务要求,要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年度考核范围。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各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方案正文公开发布,方案附件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