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22〕30号 2022年7月27日
《关于推进全市富硒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关于推进全市富硒禽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推进全市富硒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宜春是全国重点毛竹产区,毛竹林面积位居全省第一,且竹林土壤硒含量丰富。为进一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加快推进全市富硒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富硒竹笋产业打造成为生态产业、朝阳产业和富民产业。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发展思路,围绕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产业融合化,坚持以政策引导、示范引领、龙头带动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突破口,加快构建现代富硒竹笋产业发展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要求,统筹推进富硒竹笋产业发展,实现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协调统一。
(二)坚持市场主体、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督,完善服务体系。
(三)坚持整体提升、重点突破。突出富硒竹笋产业发展重点区域,积极挖掘拓展地域新优势,补齐发展短板,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富硒竹笋产业效益。
(四)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升级。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推动关键技术、重大产品创新突破,加快科技成果集成转化。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构建完备的富硒竹笋产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产业化发展体系,实现富硒鲜竹笋年产量超85万吨,力争1—2个富硒竹笋品牌进入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100强,打造1—2个产值超10亿元的富硒竹笋产业园,全市富硒竹笋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亿元。
四、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立足竹资源禀赋,合理规划布局,着力打造富硒竹笋产业“621”产业体系。“6”即“六区”:在资源条件优越、产业基础优良的“昌铜四县”及万载县、袁州区打造富硒竹笋产业发展先行示范区。“2”即“两园”:在第一足球网、铜鼓县分别打造1个加工水平高、产业聚集度高、产业上下游完整、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富硒竹笋产业园。“1”即“一百个基地”:依据产业基础和自身资源条件,打造100个连片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富硒竹笋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富硒竹笋标准基地。以“改造为主、新造为辅”原则,全面开展富硒笋用林、笋材两用林基地建设,做好基地土壤硒含量普查,完善竹区生产经营道路网络,推进水肥一体化、竹林喷灌、林地覆盖等技术应用,推广“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加快富硒竹笋基地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市富硒竹笋标准基地面积达到170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培育产业龙头企业。注重招大引强,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引领性强、市场渠道好的行业龙头企业。注重扶优育强,培育壮大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本地龙头企业,引导企业通过重组、并购、改造等方式整合资源、资金、技术、人才,提升企业规模。到2025年,力争引进和培育产值超亿元的富硒竹笋产业龙头企业1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唱响富硒竹笋品牌。打破地域观念,整合优质资源,加大竹笋品牌整合力度,形成全市统一的对外宣传攻势。鼓励支持企业注重品牌策划和品牌打造,组织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森林生态产品认证,打造一批具有宜春特色的“原产地品牌”,力争“宜丰竹笋”进入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100强,提升宜春富硒竹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构建产业标准体系。规范富硒竹笋采挖、加工、仓储、物流、品质、包装等6大方面基本要求,构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标准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实施生产标准化,推行“两证一码”(富硒农产品认证、承诺达标合格证、原产地追溯码)制度,确保产品质量过硬、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市场辨识度。[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市监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培育和引进竹笋储藏及精深加工企业,采用先进的保鲜、发酵、调味等技术,生产干笋、鲜笋、调味笋、竹笋粉、竹笋饮料等产品。加快竹笋食品深度开发,着力开发一批竹笋旅游食品、航空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推进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创新联盟、科研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支持企业、高校、院所集中开展良种选育等相关技术研究攻关,为竹笋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学院、宜春学院、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加大营销力度,加强与大型商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畅通销售渠道,推动笋源食品线上线下销售。结合全域旅游,推进竹笋休闲采摘基地、森林旅游康养基地、竹文化科技馆、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竹主题项目建设,推进竹笋产业与文化教育、乡村旅游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市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市林业经济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组,统筹推进富硒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各地参照市级做法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共同推进全市富硒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扶持。统筹农业、林业、工业、科技、金融等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富硒竹笋产业标准基地建设、标准制定、产业园打造、品牌创建、龙头培育、科技创新等。加强经营主体金融支持,针对竹笋收购环节,开展竹林抵押贷款。加强竹笋产业用地保障,对竹笋生产所需辅助设施用地,按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20〕2号)规定纳入农用地管理。对以富硒竹笋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时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培育人才队伍。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竹笋加工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参与竹笋产业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竹笋产业实用技术教育,培育一支熟练掌握竹笋栽培、采挖及加工等环节关键技术科技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户外广告等平台,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专题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竹笋产业的经济效益、科学采笋的生态效益。及时总结和宣传富硒竹笋产业发展的有效经验和创新模式,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动富硒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考核制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一年一考核、四年总考核”,将富硒竹笋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林业、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体系,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附件:宜春市富硒竹笋产业任务分解表
附件
宜春市富硒竹笋产业任务分解表
关于推进全市富硒禽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充分发挥我市富硒禽蛋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富硒禽蛋产业,打响宜春富硒禽蛋品牌及其产业链发展壮大,推进全市富硒禽蛋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宜春富硒禽蛋资源优势,按照“规模养殖、产业融合、品牌打造、绿色发展”思路,实施创新驱动,着力构建现代富硒禽蛋产业发展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兼顾蛋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蛋禽养殖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
(二)坚持规模养殖、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引领养殖户共同提高养殖标准化、科技化、规模化水平,推动富硒禽蛋产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整体提升、高端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突出发展重点区域,着力补齐发展短板,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推动富硒禽蛋产业向高端稳步发展。
(四)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强化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互联网+”和富硒禽蛋产业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全面构建现代富硒禽蛋产业发展体系,成功创建“宜春禽蛋”品牌。到2025年,力争蛋禽养殖规模超3200万羽,禽蛋产量达32万吨,形成蛋禽养殖、加工、仓储、冷链物流、数字化交易中心、肉禽屠宰加工、有机肥生产的全产业体系,全产业链综合产值突破100亿元。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依托富硒资源优势和禽蛋产业基础,合理优化并打造富硒禽蛋“123”产业布局。“1”即“一中心”:在铜鼓县建设1个设施先进、管理科学的良种繁育中心(基地)。“2”即“两园”:在上高县和丰城市分别打造1个加工水平高、产业聚集度高、产业上下游完整、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富硒禽蛋产业园。“3”即“300个标准化养殖场”:依据现有产业基础和本地产业发展规划,新改扩建和技改万羽以上蛋禽标准化养殖场3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养殖场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标准化改造,支持规模以上养殖场建设全自动初加工生产线,建设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规范的蛋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到2025年,力争新改扩建和技改5万羽以上规模标准化养殖场7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引领性强、市场渠道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培育壮大一批产加销一体化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以订单收购、入股分红等方式,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市级以上富硒禽蛋产业龙头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打造富硒禽蛋品牌。打破地域观念,整合优质资源,创建“宜春禽蛋”品牌,加强禽蛋产品品牌宣传,形成统一的对外宣传攻势,提升富硒禽蛋产品市场占有率、知名度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监局、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构建产业标准体系。规范富硒禽蛋标准化生产,制定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宜春禽蛋”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实施生产标准化,推行“两证一码”(富硒农产品认证、承诺达标合格证、原产地追溯码)制度,确保产品质量过硬、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市场辨识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培育和引进富硒禽蛋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以富硒蛋品、禽肉加工为主体,采用先进的加工技术,生产富硒蛋白粉、蛋黄粉、溶菌酶、蛋液等产品,运用现代技术工艺加快传统酱卤、腌制、熏烤等禽产品改造升级,着力开发一批高附加值富硒禽蛋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坚持农科教、产学研结合,推进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创新联盟、科研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支持企业、高校、院所集中开展新品种选育等相关技术研究攻关,为富硒禽蛋产业提供科技支撑。大力引进动物遗传育种、饲养、医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积极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学院、宜春学院、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加大营销力度,加强与大型商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畅通销售渠道,推动富硒禽蛋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通过设点直供、休闲体验等方式,推进富硒禽蛋产业与乡村旅游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组,统筹推进富硒禽蛋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各地参照市级做法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共同推进全市富硒禽蛋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扶持。统筹整合现有农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富硒蛋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产业园打造、品牌创建、龙头培育、科技创新等。保障富硒禽蛋产业发展用地,允许使用Ⅲ、Ⅳ级保护林地建设符合规划的蛋禽养殖场,按规定合理确定蛋禽养殖生产及其相关联的粪污处理、清洗消毒、检验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财农信贷通”和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推行以家禽活体等为抵质押物贷款模式。探索建立蛋禽养殖政策性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蛋禽政策性保险试点。对符合条件的蛋禽养殖相关农机装备给予农机购置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户外广告等平台,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加大富硒禽蛋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依托2022年江西“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宣传渠道,争取在中央、省级媒体上集中宣传,打响“宜春禽蛋”品牌,提升知名度。积极引导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企业等人员消费富硒禽蛋。[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定期调度、现场推进会和督查考核制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一年一考核、四年总考核”,将富硒禽蛋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体系,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 宜春市富硒禽蛋产业任务分解表(一)
2. 宜春市富硒禽蛋产业任务分解表(二)
附件1
宜春市富硒禽蛋产业任务分解表(一)
附件2
宜春市富硒禽蛋产业任务分解表(二)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