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21〕4号 2021年1月12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五型”政府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市政府决定建立定期梳理集中破解制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突出困难问题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提出的“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接协调,着力破解制约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突出困难问题,加速使中心城区强起来、县市区跑起来、大宜春立起来,奋力打造“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势、文明幸福城市”。
二、重点领域
着眼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企业帮扶、开发区改革创新、功能性平台建设、扩大高水平开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民生工程以及其他关系本地本部门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问题,认真查找短板弱项和制约瓶颈,集聚资源、集成政策、集中力量,千方百计攻坚克难,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三、工作流程
(一)定期摸排征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各地各部门对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困难问题,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摸排征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就某个领域或某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征集。
(二)深入分析论证。对摸排征集到的困难问题,各地各部门需先行组织初核,对其必要性、可行性和前期工作、基础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调研论证、认真筛选,并进行分类整理。
(三)及时汇总上报。对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经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每年分两批次,分别于2月底和8月底前统一上报市政府。对需争取国家、省级层面支持的问题,在省政府组织征集时统一上报。
(四)制定清单交办。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困难问题,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由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能分工,进行审核把关。对符合要求的,逐一分解落实,明确问题来源、主要内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办结时限等,制定详实清单任务并予交办。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退回问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问题总数的20%。
(五)积极协调解决。明确市政府办相关县级干部担任牵头负责人,负责抓好对口部门事项的协调落实。责任部门要对每个困难问题,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和措施。对解决难度较大的困难问题,视情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协调解决;对需争取国家、省级层面帮助解决的,要主动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直部门的沟通汇报,需请市政府领导出面的及时报告。
(六)务实调度推进。对清单任务办理情况,坚持每月一调度、一季一汇总、半年一小结,台账管理、挂图作战。对已办结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并由责任部门及时向问题提出单位反馈办理解决情况;对因国家和省、市政策限制或有关条件暂不成熟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责任部门要向问题提出单位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于每年1月和7月上旬,定期将上一轮梳理汇总的相关困难问题办理情况通报各地各部门。
(七)及时跟踪问效。加强困难问题办理结果的跟踪落实,适时开展“回头看”,做好成效评估,确保困难问题真解决、真落实、真见效。对破解困难问题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按规定给予及时奖励;对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导致工作滞后或问题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制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突出困难问题梳理情况表
附件
第 轮次制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突出困难问题梳理情况表
报送单位: 联系人: 电话:
问题概况(主要是简要描述问题并指出存在的制约瓶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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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推动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主要是前期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或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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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建议(主要是需国家、省级层面支持或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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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局性说明(主要是说明问题对本地、本部门乃至全市发展具有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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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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