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21〕24号 2021年11月1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关键技术科技创新,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服务宜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技术、服务、安全管理、科研等六大能力明显提升,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可保障面积覆盖率达90%、作业装备自动化率达60%、作业装备物联网覆盖率达85%、站点标准化率达90%。到2035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综合能力进入全省先进地市行列。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监测能力建设
在县(市、区)布设一批毫米波测云仪、微波辐射计,开展S波段双偏振新一代天气雷达和X波段双偏振雷达建设,补齐空中云水资源探测短板。持续完善靖安县省级森林生态气象监测基地监测设施,在全市3A级以上景区布设一批负离子监测站,在宜春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建设一批负离子和PM2.5监测站,强化人影作业效益评估支撑能力。联合地基、高空探测、卫星等设备,构建布局合理、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天基—空基—地基”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为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市气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均有涉及不再单独列出)
(二)加强指挥能力建设
运用干旱、冰雹灾害历史普查数据,针对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开展灾害风险精细化评估,建立健全精细到乡镇的干旱、冰雹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市县两级“一图一表一计划”(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服务作战图、周年服务一览表、年度工作计划)。建设兼具作业实时指挥和展示功能的人工影响天气智能指挥大屏系统,提升指挥调度和协同作业水平。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五段式”实时业务,制定业务流程,实现“定点、定时、定量”作业。(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推进技术能力建设
加强作业队伍建设。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体系,充实专业指挥业务人员,强化技术培训,配强骨干力量。统筹用好事业编制、委托购买技术服务等措施。建立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强化作业队伍管理,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和专业技术等级晋升政策,保障合理待遇,稳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市气象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提升作业装备现代化水平。优化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提高作业站点利用率和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全市作业站点标准化改造,建设一批地面烟炉增雨作业系统,推进火箭发射装置、地面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和列装,逐批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抓实服务能力建设
强化农业生产保障。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围绕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编制人工增雨抗旱和人工防雹服务作战图。加大粮食主产区抗旱保丰收作业力度,强化设施农业及重要农事季节的人工防雹作业。加强干旱、冰雹动态监测与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提升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各方面需求,制定服务作战图和服务周年方案,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好环鄱阳湖湿地修复保护、重点水源涵养、矿山耕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水库增蓄水等。围绕“双碳”目标和提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需要,大力实施改善空气质量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和联防工作机制,强化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联合作业。(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
强化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高森林火险等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作业能力,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工作机制,根据重大活动保障需要,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空地结合、区域协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
(五)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建设
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确保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地。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能力评估和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评定,提升作业站点安全等级。(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弹药专业化、规范化存储制度,建设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将弹药存储场所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加强作业装备和弹药购销、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完善作业公告、空域申请、射界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提高装备设备安全技术水平。全面实施作业装备设备安全技术提升行动,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加强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技术应用,实现火箭发射系统安全锁定装置加装率达100%。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实现对作业场所、作业实施、装备弹药运储的实时远程监控和风险监控预警。(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六)加快科研能力建设
统筹全市资源集中攻关人工影响天气应用研究,成立市级人工影响天气科研创新团队,围绕云水资源评估、作业条件监测预报、作业催化、效果检验和效益评价等开展研究,形成相应指标。完善气象、科技等多部门协同的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支持云降水机理的科技创新。(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人工影响天气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给予政策支持,保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开展。(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项目建设经费落实。将人工影响天气天气作业经费、业务维持经费、人员经费等列入政府预算,保障日常作业和应急作业需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强化标准实施监管,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生态主题公园、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普教育,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市气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