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字〔2020〕81号 2020年9月1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本级编制的《宜春市人民政府26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要根据《第一足球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细则》(宜府办字〔2020〕48号)文件要求,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参照本《目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10月底前将本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上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经审核后向社会发布。
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目录》标准,切实保障本部门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并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基层对口部门抓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
联系人: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欧阳锦蓉詹阳
联系电话:0795—3273397
电子邮箱:yczwgk@yichun.gov.cn
附件:《宜春市人民政府26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