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担服务指导富硒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富硒资源开发利用;承担贯彻落实硒资源开发和利用政策,服务指导富硒产业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服务指导富硒产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应用和推广普及;承担联系相关绿色有机学会、协会;指导富硒绿色有机产业相关学会、协会工作。
2. 承担农业(富硒)项目相关政策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开展农业(富硒)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方案制定的技术服务;协助开展农业(富硒)项目的储备申报、实施和监测、培训、绩效评价等工作。
3. 承担推进硒资源普查,开展富硒土壤监测和保护工作;承担服务指导富硒地域名注册保护及管理;提供富硒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等工作;开展富硒文化的挖掘、凝练和宣传等工作。
4. 承担服务指导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及续报登记和质量监测、标志管理等工作,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训、宣传、技术推广等工作。
5. 承担种业政策、规划实施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承担农作物、畜禽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利用等工作;承担农作物、畜禽种业信息收集、监测分析及相关大数据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检测。
6. 承担分析监测乡村产业发展,开展乡村产业融合现状调查研究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技术服务指导;承担农村“双创”工作,开展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等技术服务工作。
7. 承担农村宅基地、农村土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农村改革服务,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组织交易、合同鉴证等服务;承担农村三资管理监测,服务指导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服务工作。
8. 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技术服务工作;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查统计、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工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服务工作,服务指导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相关工作等。
9. 承担乡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技术指导;开展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推广应用,协助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10. 承担种植业、畜牧水产业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以及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牧草、植保等新技术示范、推广和项目实施的服务指导工作,开展兽药、鱼药和饲料及其添加剂生产、使用等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11. 承担农业有害生物和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情况的监测、预报及治理方案制订和防治技术的服务指导;承担植物保护新技术、新产品、新药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承担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殖基地产地、调运检疫技术服务工作。
12. 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及检疫规程的推广、普及;开展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血防地区易感家畜的管理和家畜血吸虫的监测以及有关农业血防工作。
13. 承担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和利用工作,承担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技术服务、效果评估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水生生物相关科研工作等。
14. 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价和受污染耕地治理服务指导工作,承担农村生态能源和农业资源保护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村能源综合利用、农村节能减排技术指导工作等。
15. 承担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工作和市内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培训、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
16. 承担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