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委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受理、办理人民群众到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访工作。
(二)承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工作。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转、批办的信访事项工作。
(四)承办第一足球网信访接待群众工作。
(五)承担书记电子信箱、网上信访反映问题的受理处置工作。
(六)向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交办、督办、参与协调处理、通报信访案件。
(七)负责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
(八)做好信访信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进行信访分析,从群众信访中筛选综合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参考。
(九)做好信访宣传调研工作。
(十)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对信访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履行追究地方和单位领导责任的建议权。
(十一)负责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日常接访、协调、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衔接办理越级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宜春市信访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员 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 650.2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9.9万元,下降100 %;本年收入合计650.24万元,较2021年增加67.91万元,增长11.6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50.2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650.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50.24万元,较2021年增加56.18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8.16 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及时列支应支应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59.25万元,占70.63%;项目支出190.99万元,占29.3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87.77万元,决算数为65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5.51万元,决算数为55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4%,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49万元,决算数为7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缴纳职业年金所致。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7万元,决算数为1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9.2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01.58万元,较2021年增加48.74万元,增长13.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03万元,较2021年减少10.11万元,下降21.4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财政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64 万元,较2021年减少4.89万元,下降31.0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有所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12万元,决算数为1.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5.16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0.9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安排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12万元,决算数为1.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5.1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市区与我局工作衔接通过电子沟通,减少人员往来。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累计接待 1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信访工作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1万元,降低21.44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1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1.1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驻京劝返保证金、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费、挂职干部信访津贴、省域市域劝返维稳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组织人员对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均按要求达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全部为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局2022年度整体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基本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2022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基本符合预算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和完善了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无截留、隐匿、挤占、挪用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驻京劝返保证金、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费、挂职干部信访津贴、省域市域劝返维稳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均为优,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190.99万元,执行数为19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2年度单位开展情况:绩效目标产出效果,一是推动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研究分析信访形势;三是督促各地各部门完成重点信访工作任务;四对日常出现的疑难信访事项进行协调化解到位,在重要敏感期对突出信访事项进行排查、交办、督查督办,减少信访上行。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1、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应对报表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适当说明。(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准,可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