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委信访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委信访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委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受理、办理人民群众到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访工作。(二)承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工作。(三)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转、批办的信访事项工作。(四)承办第一足球网信访接待群众工作。(五)承担书记电子信箱、网上信访反映问题的受理处置工作。(六)向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交办、督办、参与协调处理、通报信访案件。(七)负责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八)做好信访信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进行信访分析,从群众信访中筛选综合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参考。(九)做好信访宣传调研工作。(十)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对信访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履行追究地方和单位领导责任的建议权。(十一)负责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日常接访、协调、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协调、衔接办理越级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市委信访局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数26人,包括行政人员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6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4人,聘用人员4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市委信访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委信访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68.4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8.12万元,较2019年增加40.01万元,增长68.86%;本年收入合计570.34万元,较2019年减少90.35万元,下降13.68%,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项目经费减少所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66.28万元,占99.29%;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4.06万元,占0.7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668.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48.56万元,较2019年增加27.87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9.9万元,较2019年减少78.23万元,下降79.73%,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项目支出及时列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
基本支出431.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4.6%;项目支出216.73万元,占3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4.78万元,决算数为64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3.62万元,决算数为56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了部分信访事务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59万元,决算数为6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7万元,决算数为1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数足额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8.2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77.06万元,较2019年增加52.97万元,增长16.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所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59万元,较2019年增加1.4万元,增长4.22%,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64万元,较2019年减少51.43万元,下降75.5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减少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万元,决算数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8.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54万元,下降28.1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我局没有出国出境任务。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出国出境任务。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0万元,决算数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8.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54万元,下降28.13%,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8批,累计接待15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县市区信访部门或者责任单位汇报工作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车辆和该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4.59万元,较2019年增加1.40万元,增长4.22%,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致办公经费增长。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本部门无公务车辆及单价50万元以上办公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驻京劝返保证金、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费、驻昌劝返工作经费、网上信访专项经费、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经费、信访津贴7个项目的绩效开展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按项目规完成了各项工作,基本达到了项目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对本部门整体支出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基本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2020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基本符合预算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和完善了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无截留、隐匿、挤占、挪用等情况,我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厉行节约,依照财务制度严格审查各项费用开支,严禁超预算支出,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6万元,执行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的效果:一是确保我市进京访群众不发生极端事件;二是进京访工作不被中央、省相关部门通报批评;三是在京不出现对全市经济建设重大影响的信访事件。存在问题:因工作和时间允许,2020年度支出中含有2019年度部分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求长期劝返人员在12月底回一次宜春报销本年度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尽量真实反映本年度的实际支出,便于项目绩效评价。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请详见本文档附件1。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信访驻京工作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实施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做好北京地区信访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的驻京劝返工作,确保我市驻京劝返工作有干部、有车辆、有经费,对进京群众做到随有随接、随接随返,以维护首都稳定,维护我市的形象。根据中央联席办、省联席办关于要求各设区市对统一管理全市的信访劝返干部,做到对本市的非访群众随有随接、随接随返,马家楼、久敬庄接济中心的信访人员三个小时内接清,不能发生信访人员滞留过夜的要求,市信访局已成立宜春市驻京劝返工作组长驻北京,工作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共有成员15名,开展和实施了驻京劝返工作。
2、项目基本性质及用途
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属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我市驻京工作组成员及临时增派进京劝返人员的交通费、差旅补助、电话费补助、驻京车辆支出及在其他地区发生的与驻京劝返工作相关的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确保我市进京访群众不发生极端事件,进京访工作不被中央、省相关部门通报批评 ,进京非访登记数同比不上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市驻京信访工作组先后处置1213条拟进京上访人员信息,临控管理955名可能进京的涉访人员,成功劝返已进京的619名上访人员,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大规模集体进京上访和聚集,未发生个人极端事件,未发生因工作不当引发舆论负面炒作,驻京工作人员无一人违反“两个一律”。我市驻京劝返工作平稳有序,无群众在京发生极端事件,在京未发生有负面影响的信访事件,亦未有进京访工作被中联办、省联办通报。全年,我市进京非访登记10人次,同比下降74%。2020年,我市被省评为信访工作综合先进设区市,全市有12个县市区(含三区)获得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表彰的“三无县市区”称号(“ 三无”即,无进京重复非访、无进京集体访、无进京重复越级访,无赴省越级集体访、无赴省非正常集体访,无超期办结中央和省交办信访事项),获评排全省前列,驻京劝返工作得到了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
《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请详见本文档附件2。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小组。2021年3月10日起,廖春根同志组织考核小组对2020年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项目的绩效进行了评价,主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劝返实际人数、实际被登记人数、在全省的排位情况进行了核实。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预算情况及实际到位情况。该项目从2012年起列入市财政预算,2020年的项目资金市财政已于年初将预算指标下达我局。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的资金使用按《宜春市驻京劝返保证金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指标评价标准制订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评价标准制订主要是根据上年度进京非访登记数为目标任务,分为数量和质量两块,数量指标为本市进京非访登记人数同比不上升的目标控制数,质量指标为在京劝返接离信访人员时是否有失控现象、极端事件、违规情况,以及是否有进京访工作被中央、省有关部门通报批评。2020年,市驻京信访工作组先后处置1213条拟进京上访人员信息,临控管理955名可能进京的涉访人员,成功劝返已进京的619名上访人员,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大规模集体进京上访和聚集,未发生个人极端事件,未发生因工作不当引发舆论负面炒作,驻京工作人员无一人违反“两个一律”。我市驻京劝返工作平稳有序,无群众在京发生极端事件,在京未发生有负面影响的信访事件,亦未有进京访工作被中联办、省联办通报。全年,我市进京非访登记10人次,同比下降74%。
2、项目效益指标评价标准制订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评价标准制订主要是按产出标准来制定的。项目实际值为:我市进京非访登记10人次,同比下降74%。2020年,我市被省评为信访工作综合先进市,全市有12个县市区(含三区)获得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表彰的“三无县市区”称号(“ 三无”即,无进京重复非访、无进京集体访、无进京重复越级访,无赴省越级集体访、无赴省非正常集体访,无超期办结中央和省交办信访事项),获评排全省前列。全年进京访未产生任何负面影响以及未被上级通报批评。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2020年进京非访登记数同比均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决领导下,全市信访干部扎实开展重复访集中治理和民情家访日记工作,持续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信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矛盾纠纷。2020年市信访局驻京劝返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国两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要敏感期我市的信访稳定工作平稳有序,我市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综合先进设区市,12个县市区被省联席会议授予2020年度“三无”县市区称号。
五、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共支出27.6万元,占项目预算资金的100%,但因工作和时间允许,2020年度支出中含有2019年度部分支出,建议长期劝返人员在12月底回一次宜春报销本年度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尽量真实反映本年度的实际支出,便于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2020年结转和结余:指2020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除上述款项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除上述款项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款项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指按照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行政运行:反映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为维持单位运转的基本支出。
14、信访事务:反映本单位用于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等方面的支出。
15、住房公积金:反映本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公务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族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新购置费及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21、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维护机关正常运转而产生的日常办公经费。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
附件2: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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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盖章):中共宜春市委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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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 |
主管部门 |
市委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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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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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预算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7.6 |
27.6 |
27.6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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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7.6 |
27.6 |
27.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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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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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际支出明细情况 |
明细内容(至主要末级经济科目) |
项目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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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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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差旅费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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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支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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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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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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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来京上访的我市群众劝解疏导,从信访集散中心接离全市进京访的群众;协调重大突出进京访事项。确保不突破省联席办、省信访局下达的进京非访任务数,确保群众在京不出现有影响的极端信访事件。 |
2020年,处置我市群众进京越级访314批380人次(集体访11批59人次)。全年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大规模集体进京上访和聚集、个人极端事件、因工作不当引发舆论负面炒作,无人违反“两个一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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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价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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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产出数量 |
进京非访登记人数同比下降 |
15 |
不超过50人次 |
10人 |
15 |
|
||||||
产出质量 |
按要求接离劝返,无有影响的进京访极端行为 |
15 |
按要求接离劝返,无有影响的进京访极端行为 |
无 |
15 |
|
|||||||
接离过程失控现象2次以下 |
15 |
不超过2次 |
无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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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 |
驻京劝返保证金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 |
5 |
不超过27.6万元 |
27.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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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 |
确保在京不出现重大对全市经济建设有影响的信访事件 |
10 |
确保在京不出现重大对全市经济建设有影响的信访事件 |
无 |
10 |
|
||||||
社会效益 |
进京访人员未产生对我市的负面影响 |
10 |
进京访人员未产生对我市的负面影响 |
无 |
10 |
|
|||||||
被中联办、省联办点名通报、批评 |
5 |
被中联办、省联办点名通报、批评 |
无 |
5 |
|
||||||||
全省排位在第3名以后 |
5 |
全省排位在第3名以后 |
无 |
5 |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信访群众对信访部门满意率在95%以上 |
10 |
95%以上 |
98.86% |
10 |
|
||||||
项目总分:100分 |
100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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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信访驻京工作组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预期 |
实际 |
评价 |
目标 |
值 |
得分 |
||||
投入指标(10分)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立项是否规范合理 |
是 |
|
|
资金落实 |
预算资金执行率 |
预算资金是否按进度拨付到位 |
是 |
|
|
|
过程指标(10分)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是否建驻京劝返工作制度 |
是 |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是否建立驻京劝返保证金经费管理制度 |
是 |
|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专项资金核算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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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资金不超过10%,每超过1%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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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出(50分) |
产出数量 |
进京非访登记数同比下降(15分) |
同比下降得15分,每同比上升1%,扣1分,扣完为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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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质量 |
无有影响进京访极端行为(15分) |
出现有影响的极端行为不得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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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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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离过程失控现象在2次以下(15分) |
接离过程失控超过2次以上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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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 |
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5分) |
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27.6万元,超过不得分 |
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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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果(25分) |
经济效益 |
在京不出现对全市经济建设重大影响的信访事件(5分) |
是否出现对全市经济建设有影响的进京上访事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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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进京访人员未产生对我市的负面影响(5分) |
进京访人员是否产生对我市的负面影响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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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被中联办、省联办点名通报、批评(7分) |
进京访工作是否被中联办、省联办点名通报、批评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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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访在全省排第3名以后(8分) |
进京访在全省排位在第4名以后得7分,第3名得3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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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满意度(5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信访群众对信访部门满意率在95%以上 |
满意率95%以上,得5分,每低于1%,扣1分,扣完为止 |
0 |
|
|
项目总分:100分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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