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办理我市属于省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提出关于县(市、区)和市直县、处级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委备案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县、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工作和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的宏观指导;协助做好国家部委和省驻本市县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研究提出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工作;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在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经营管理者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和重要制度。
(五)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监督检查。
(七)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规划;负责落实省委组织部下达抽调我市干部培训的计划;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和制订有关干部教育工作措施。
(八)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编制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工作各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牵头做好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引进、管理工作及优秀中青年专家的培养工作;负责直接联系一批高级专家,建立和管理高级人才信息库。
(九)负责全市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市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承担党群、人大、政协等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指导法院、检察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十)负责组织工作对外宣传以及涉组涉干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军队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退(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三)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
(十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职责。
(十五)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老干部局。
(十六)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本级。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员5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095.8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401.68万元,较2020年增加379.1万元,增长37.07%;本年收入合计1694.13万元,较2020年减少1045.44万元,下降38.16%,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以支定收。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33.99万元,占96.4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0.14万元,占3.5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3095.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500.04万元,较2020年增加204.22万元,增长8.90%,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年末结转和结余595.78万元,较2020年减少870.54万元,下降59.37%,主要原因是:财政一体化改革,以支定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04.10万元,占44.16%;项目支出1395.94万元,占55.8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6.47万元,决算数为249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8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3.15万元,决算数为219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部分项目经费 。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内追加我部用于全市“好课程、好教材、现场教学示范点和优秀教学团队”评审会及表彰费用 。
(三)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内追加我部宜春市人才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10万元,决算数为12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内追加我部2020年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先进单位奖励指标。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22万元,决算数为5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内预算批复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4.5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01.10万元,较2020年减少129.99万元,下降13.96%,主要原因是:会计口径调整,部分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74万元,较2020年减少16.42万元,下降54.44%,主要原因是:会计口径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9.74万元,较2020年增加137.47万元,增长96.63%,主要原因是:会计口径调整,增加奖励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5万元,决算数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4.1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41万元,下降70.1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此项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5万元,决算数为 0.60万元,完成预算的4.1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41万元,下降70.1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累计接待5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县市区委组织部来宜沟通工作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24万元,降低90.18%,主要原因是:会计口径调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5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1.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人才工作经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经费”、“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务员初任培训”、“市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工作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严格执行相关项目支出标准,无重复申报,且各项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严把预算执行关,依照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各项经费开支,努力提高预算执行力度。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成效且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及服务群众的一致认可。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9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能够抓好日常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细化指标,加强量化考核。对各项目的经费开支使用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全程跟踪问效。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各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核查,并形成自评报告。对在自评和跟踪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了评价结果和资金的合理安排与使用。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评分体系中的三级指标认真评分,市委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公开人才工作经费和市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在编制2021年度部门预算期间,根据年初财政局核定的项目支出控制数,认真编报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切实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认真开展自评工作:一是布置工作,明确职责。二是相关科室按照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项目资金支出,绩效实现情况的资料。三是围绕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目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最终形成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通过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相关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认真评分和评价,市委组织部2021年度14个二级项目自评分数均在95分以上,优秀率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自评,达到预算绩效预期效果,产生良好社会效应。二是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到有效提高。
偏离目标的原因:一是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是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支出进度较慢等。二是项目资金测算不够精准,分配有待进一步完善,有些项目目标设置无法量化,缺少清晰明确的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注重预算质量效果。对照部门工作实际需要,从紧、从细安排部门预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合理进行成本测算,提高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设定的准确性。三是进一步量化细化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四是继续做好项目的筛选、论证工作。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组织事务:反映全市组织系统工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