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市委中心组学习安排建议、购书、讲座、会务等工作;对全市在职干部进行形势任务和党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全市县处级干部理论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理论研究和课题调研。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委讲师团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宜春市委讲师团本级。
2021年初编制数8名,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数8人,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委讲师团收入预算总额为249.05万元,较去年增加了63.7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249.0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比上年度预算增加了63.71万元,增加34.37%,主要原因是:上年中新调入工作人员2名,本年度新增上级安排立项项目一例。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委讲师团支出预算总额为249.0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63.7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79.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09%,较上年度预算增加49.21万元,增长37.7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5万元;项目支出6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91%,较上年增长14.5万元,增长26.36%,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6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02.09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14%;较上年度预算增加55.94万元,增长38.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5.52万元,增长16.4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68%;住房保障支出7.9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2.25万元,增长39.82%,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0.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38%,较上年增加45.3万元,增长43.11%,商品和服务支出13.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6%,较上年3.74万元,增长37.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5万元,占支出的6.24%,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1.1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委讲师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9.0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0%,较上年度预算增加63.7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202.09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14%;较上年度预算增加55.94万元,增长38.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5.52万元,增长16.4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68%;住房保障支出7.9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2.25万元,增长39.82%,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6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74万元,增长37.89%。其中:办公费0.4万元、水电费0.35万元、邮电费0.46万元、物业管理费0.06万元、差旅费1.46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24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劳务费0.01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福利费0.92万元、其他交通费8.44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2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金额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本年度无此项工作安排。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69.5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69.5万元。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
理论宣讲: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委讲师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赣办字〔2020〕18号)文件精神指示,一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形式任务的要求,在党委宣传部门统一领带下,协助做好上级党委宣讲组织协调本地党委宣讲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本地党委宣讲团集中宣讲工作,包括制定宣讲计划、编写宣讲提纲、组织集体备课、培训宣讲骨干、综合汇总评估等工作。牵头负责其他重大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实施工作。二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顺应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围绕中心工作和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百姓宣讲骨干和宣讲志愿者等深入开展经常性理论和形式政策宣讲活动,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1.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委讲师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赣办字〔2020〕18号)文件精神指示,一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形式任务的要求,在党委宣传部门统一领带下,协助做好上级党委宣讲组织协调本地党委宣讲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本地党委宣讲团集中宣讲工作,包括制定宣讲计划、编写宣讲提纲、组织集体备课、培训宣讲骨干、综合汇总评估等工作。牵头负责其他重大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实施工作。二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顺应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围绕中心工作和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百姓宣讲骨干和宣讲志愿者等深入开展经常性理论和形式政策宣讲活动,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委讲师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赣办字〔2020〕18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委讲师团
(4)实施方案:牵头负责其他重大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实施工作。二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顺应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围绕中心工作和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百姓宣讲骨干和宣讲志愿者等深入开展经常性理论和形式政策宣讲活动,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5)实施周期:2021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财政资金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详见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内《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4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2.48万元,比上年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缩。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保留。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编制保留。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八)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九)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二、支出科目
(一) 其他共产党支出:用于各项除基本支出外的项目专项汇总。
(二)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日常办公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