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宜春市史志办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史志办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有行政编制13名,主要职能是:
一、执行中央、省委的方针、政策。为市委、市政府制定长期与近期的史志工作规划,并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向县市区史志工作部门部署工作任务,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和学术团体的史志工作,培训史志干部。
二、征集整理史志资料,编写、研究和出版本市地方党史成果和地情读本,审定反映有关地方史志方面的文艺作品,担负本地革命文物和旧址的普查工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三、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史志宣传和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史志工作资政育人的功能。
四、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为市委、市政府解决有关问题提供资料和意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并承担与外省、外地区同类部门的协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宜春市史志办。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名;年末实有人数13人,离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2017年决算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31.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4.96万元,较2016年增加4.98万元,增长(下降) 2.2%;本年收入合计226.38万元,较2016年增加8.53万元,增长3.9%。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26.38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 231.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2.81万元,较2016减少4.98万元,下降2.2 %,;年末结转和结余8.53万元,较2016年增加3.57 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宜春年鉴》2016卷印刷费未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9.13万元,占66.93 %;项目支出73.67万元,占33.06%;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38万元,决算数为231.34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81万元,决算数为182.80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基本支出149.1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6.75万元,较2016年增加13.58万元,增长14.57%,主要原因:2017年交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万元,较2016年减少1.41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2016年主要领导经第一足球网同意,因公赴台湾考察。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8.3万元,较2016年减少22.87 万元,下降44.69%,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费转为社保局发放。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93万元,较2016年增加1.93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25.06%,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9.46万元,下降79.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 1.88万元,完成预算的25.06%,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37万元,下降55.76%。主要原因是:2016年筹备和举办了第四届湘鄂赣苏区论谈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9万元,较2016年增加0.44万元,增长3.2%。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我办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小组对2017年度整体预算支出、基建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分别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并进行了自评,自评结论为“优秀”。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2016年《宜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办实有1辆一般公务用车为取消车辆,按要求完成相关手续,于2016年4月30日封存停驶,按时移交。并按要求备齐取消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购置附加税证明、各类保险单、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以及随车工具,满足过户或报废条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本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以及在职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4、住房公积金:反映本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6、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