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中央、省委的方针、政策。为市委、市政府制定长期与近期的史志工作规划,并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向县市区史志工作部门部署工作任务,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和学术团体的史志工作,培训史志干部。
2.征集整理史志资料,编写、研究和出版本市地方党史成果和地情读本,审定反映有关地方史志方面的文艺作品,担负本地革命文物和旧址的普查工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3.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史志宣传和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史志工作资政育人的功能。
4.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为市委、市政府解决有关问题提供资料和意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并承担与外省、外地区同类部门的协作任务。
5.根据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的要求和省政府对年鉴工作的要求,分别完成修志和年鉴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史志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3人,全部执行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编制。其中:在职人数1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史志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3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8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史志办支出预算总额为230.8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0.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15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3%,均为其他共产党事务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5%;住房保障支出10.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4%。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6.7%;日常公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史志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0.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90.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45.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3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18.5万元,其中:办公费0.61万元,水费0.53万元,邮电费0.68万元,差旅费2.18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劳务费0.01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一般维修费0.14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工会经费0.61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3万元。
(六)政府采购
2018年宜春市史志办采购总额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总额50.86万无,其中:固定资产21.05万元,流动资产29.81万元。符合财务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合规。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宜春市史志办“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7.5万元。
第三部分 宜春史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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