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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史志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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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市史志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中央、省委的方针、政策。为市委、市政府制定长期与近期的史志工作规划,并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向县市区史志工作部门部署工作任务,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和学术团体的史志工作,培训史志干部。

  2.征集整理史志资料,编写、研究和出版本市地方党史成果和地情读本,审定反映有关地方史志方面的文艺作品,担负本地革命文物和旧址的普查工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3.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史志宣传和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史志工作资政育人的功能。

  4.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为市委、市政府解决有关问题提供资料和意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并承担与外省、外地区同类部门的协作任务。

  5.根据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的要求和省政府对年鉴工作的要求,分别完成修志和年鉴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史志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4人,全部执行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编制。其中:在职人数1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史志办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史志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0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0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上年结转0.0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史志办支出预算总额为200.1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0.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3.8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86万元;项目支出60.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6%;住房保障支出9.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0%。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3.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1.9%;日常公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8.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史志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0.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0.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5.7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6%;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7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度行政运行经费140.08万元,其中:办公费0.61万元,水费0.53万元,邮电费0.68万元,差旅费2.18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劳务费0.01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一般维修费0.14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工会经费0.61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2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宜春史志办“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7.5万元。

  第三部分 宜春史志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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