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宜春市社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宜春市社联概况
一、宜春市社联主要职能
1、组织社科界人员进行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
2、以宜春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研究为立足点,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占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兴宜富民、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3、负责对市属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及县市区、市属厂矿社联的联络、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组织学术活动与交流,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两年开展一次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
5、制定和实施全市社会科学规划,负责全市国家和省级社会科学课题的申报、审核和市级社会科学课题的申报、审核、审批管理。
6、负责组织编辑出版《宜春社会科学》、《内部策论》。
二、市社联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6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59万元,较2018年增加72.33万元,增长38.46%;本年收入合计249.81万元,较2018年增加75.14万元,增长43.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两年一度的优秀成果奖、餐费补贴、工资调标清算、死亡抚恤金、财政补下发了2018年度单位垫付的职业年金及省社联下拨的代付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2.91万元,占97.24%;其他收入6.9万元,占2.7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26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1.59万元,较2018年增加44.11万元,增长24.8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调资、增加了两年一度的优秀成果奖及抚恤金等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8.81万元,较2018年增加28.22万元,增长266.48%,主要原因是:财政补下发了2018年度单位垫付的职业年金及增加了省社联下拨的代付款。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1.5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25万元,决算数为22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79万元,决算数为13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57%,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时未核计各项奖金支出数以及年末调整了会计科目。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万元,决算数为3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8%,主要原因为年末调整了会计科目。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4万元,决算数为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99.14%,其原因为本年预算数未核计退休人员综治奖金以及抚恤金的安排数。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2万元,决算数为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5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万157.95元,较2018年增加29.65万元,增长23.11%,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在职人员调资、饭卡补助以及两年一度的优秀成果奖。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45万元,较2018年增加0.56万元,增长1.34%,其主要原因是:刊物发表等各项经费的上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2万元,较2018年增加14.21万元,增长203.29%,主要原因是:年末会计科目的调整及抚恤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万元,决算数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30.5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02万元,下降5.8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万元,决算数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30.5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02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切从简减少了接待事项。
(三)公务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自车改后无公务车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刊物发表等各项经费的上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共有车辆0辆。共有单位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较上(增加/减少)0(台/套),主要原因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较上(增加/减少)0(台/套),主要原因:车改之后本单位没有车子。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社科普及”、“《社会科学》”等4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小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重点抽查和访谈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各项目绩效评价等级均为“优”。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59万元。本单位成立评价小组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小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重点抽查和访谈等方式,对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绩效评价等级均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社科普及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社科普及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科普及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第八届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申报的13项特色项目全部列入省社联活动项目,省市县全面联动,组织专题报告会、讲座、展览以及“六进”活动等系列活动,使党的方针政策走进千家万户;二是组织《江西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宣传活动。转发省社联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注重平时宣传,重点宣传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江西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在社科普及宣传期间,县市区和市直学会集中宣传《条例》,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加强社科知识普及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多层次的社科普及基地,向省社联推荐申报一批社科普及基地,高安市博物馆被评为全省优秀社科普及基地,宜春市图书馆、高安吴有训科教馆被评为全省第四批社科普及基地,袁州区社联陈贝蒂被评为全省社科普及专家称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通过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下县市的方式开展的社科普及活动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覆盖面、影响力仍有限,下一步我们要加大与县市区社联及科普基地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社科普及活动,让社科普及知识老少皆知,深入人心。
社科普及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评价小组本着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通过自评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小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重点抽查和访谈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8分。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工资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职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