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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气象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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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2023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宜春市气象局主要职责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赋予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和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对有关气象设备进行计量检查;管理涉外气象活动,并对各类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三)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和交换。 

(四)负责管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方案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灾害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监测、预报工作;承担气象灾害的影响评价和成因、界定。 

(五)制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六)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防雷设施的检测工作。 

(七)管理公益性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管理与城市环境、自然生态等有关的专业气象预报和服务;管理气象信息的传播。 

(八)负责气候资源的管理及利用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九)负责国家基本气象观测、大气遥感遥测和其他特种气象检测系统及气象电信系统的业务;负责发布公益性气象信息、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 

(十)组织开展气象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十一)建立完善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对话制度,为企业提供气象服务。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宜春市气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共有预算单位1个,其中包括宜春市气象局本级及宜春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宜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不独立核算,经费纳入宜春市气象局本级预决算)。编制人数5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3人。其中:在职人数3人,包括全额事业人员3人。另外包括国编在职人员57人,国编退休人员43人。

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气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99.47万元,较上年增加294.79万元,增加48.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4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544.58万元,增加153.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气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99.47万元,较上年增加294.79万元,增加48.75%。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08.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8.79%,较上年增加528.75万元,增加293.9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24万元;项目支出190.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21%,较上年减少233.96万元,下降55.08%,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3.81万元,资本性支出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15.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52%,较上年增加135.35万元,增长23.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80%,较上年增加155.1万元,增长674.35%;住房改革支出4.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6%,较上年增加2.38万元,增长132.22%。卫生健康支出1.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2%,较上年增加1.96万元,增长10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4.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41%,较上年增加378.51万元,增长242.84%;商品和服务支出164.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33%,较上年减少2.04万元,减少1.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26%,较上年增加150.24万元,增长653.22%,资本性支出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0%,较上年减少231.92万元,下降89.5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宜春市气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99.47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544.58万元,增长153.45%。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08.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8.79%,较上年增加548.22万元,增长341.7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24万元;项目支出190.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21%,较上年减少3.64万元,下降1.87%,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3.81万元,资本性支出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15.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52%,较上年增加365.67万元,增长104.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80%,较上年增加174.57万元,增长4945.33%;住房改革支出4.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6%,较上年增加2.38万元,增长132.22%。卫生健康支出1.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22%,较上年增加1.96万元,增长10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4.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9.41%,较上年增加378.51万元,增长242.84%;商品和服务支出164.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33%,较上年减少2.04万元,减少1.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26%,较上年增加169.71万,增长4807.65%,资本性支出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00%,较上年减少1.6万元,下降5.5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04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气象防灾减灾项目情况说明

1.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为维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以提供准确及时的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防汛抗旱服务、森林火险服务等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申请的防灾减灾经费主要用于计算机局域网专线和工作站维持、自动气象站和数据采集中心站运行维修费、卫星接收系统及工作站运行维护、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及维持经费等方面。

(2)立项依据: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06〕26号)及《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宜府发〔2007〕12号)的要求,通过工作运行维持经费在线路租赁、信息网络维护、自动气象站改造及运行维修费、卫星资料接收处理、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确保气象运行及服务业务的及时性、稳定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实施主体:宜春市气象局

(4)实施方案:用于对投入业务运行的各类观测系统的运行监控系统的维持和维护,确保监控系统平台正常稳定运行,保障市内网络安全设备可靠稳定运行,完成省级所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系统年度测评工作,保障国家地面观测站、区域自动站、土壤水分站等气象设备及气象信息服务站运行维持及建设。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经费16.61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宜春市气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无此项支出安排。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无此项支出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无此项支出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无此项支出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气象事业机构:反映气象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气象探测支出:反映利用各种探测手段对大气的运动、变化及空间天气状况进行观测探测等方面的支出。

气象预报预测支出:反映加工制作天气预报警报、气候和气候变化预测评估、农业和生态气象、大气成分预测评价、雷电以及空间天气预警、城市环境气象、海洋气象、交通气象、地址灾害、火险等级预报等气象情报方面的支出。

气象服务支出:反映为社会公众和政府等部门提供气象预报预测服务产品以及为国家安全、防汛抗旱、防雷、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农村建设、农牧业生产等提供气象服务方面的支出。

气象装备保障维护支出:反映气象技术装备保障系统的建设、改造、更新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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