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宜春市气象局主要职责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赋予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和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对有关气象设备进行计量检查;管理涉外气象活动,并对各类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三)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和交换。
(四)负责管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方案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灾害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监测、预报工作;承担气象灾害的影响评价和成因、界定。
(五)制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六)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防雷设施的检测工作。
(七)管理公益性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管理与城市环境、自然生态等有关的专业气象预报和服务;管理气象信息的传播。
(八)负责气候资源的管理及利用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九)负责国家基本气象观测、大气遥感遥测和其他特种气象检测系统及气象电信系统的业务;负责发布公益性气象信息、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
(十)组织开展气象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十一)建立完善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对话制度,为企业提供气象服务。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宜春市气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共有预算单位1个,其中包括宜春市气象局本级及宜春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宜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不独立核算,经费纳入宜春市气象局本级预决算)。编制人数5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3人。其中:在职人数3人,包括全额事业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宜春市气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04.68万元,较上年减少223.04万元,下降26.95%。其中:经费拨款收入354.8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8.69%;较上年减少352.83万元,下降49.85%,上年结转(结余)249.7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1.31%,较上年增加129.79万元,增长100.0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宜春市气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04.68万元,较上年减少223.04万元,下降26.95%。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9.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75%,较上年减少329.31万元,下降64.6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5.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万元;项目支出424.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25%,较上年增加106.27万元,增长33.37%,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5万元,资本性支出258.9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9.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9%,较上年减少176.78万元,下降23.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较上年减少43.82万元,较上年减少65.58%;住房改革支出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较上年减少2.44万元,下降57.5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5.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78%,较上年减少247.15万元,减少51.22%;商品和服务支出166.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6%,较上年减少15.88万元,减少8.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较上年减少35.43万,下降60.64%,资本性支出258.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82%,较上年增加121.42万元,增长88.3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宜春市气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4.89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58.69%,较上年减少352.83万元,下降49.85%。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0.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5.21%,较上年增加15.03万元,增长3.0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项目支出194.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79%,较上年减少4.05万元,下降2.04%,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5万元,资本性支出28.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9.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5%,较上年减少287.1万,下降45.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较上年减少63.29万元,下降94.72%;住房改革支出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较上年减少2.44万元,下降57.5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5.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3.92%,较上年减少247.15万元,减少51.22%;商品和服务支出166.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7.03%,较上年减少15.88万元,减少8.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较上年减少54.9万,下降93.96%,资本性支出2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05%,较上年增加11.1万元,增长63.4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8.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8.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项目情况说明
1.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为维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以提供准确及时的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防汛抗旱服务、森林火险服务等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申请的防灾减灾经费主要用于计算机局域网专线和工作站维持、自动气象站和数据采集中心站运行维修费、卫星接收系统及工作站运行维护、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及维持经费等方面。
(2)立项依据: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06〕26号)及《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宜府发〔2007〕12号)的要求,通过工作运行维持经费在线路租赁、信息网络维护、自动气象站改造及运行维修费、卫星资料接收处理、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确保气象运行及服务业务的及时性、稳定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实施主体:宜春市气象局
(4)实施方案:用于对投入业务运行的各类观测系统的运行监控系统的维持和维护,确保监控系统平台正常稳定运行,保障市内网络安全设备可靠稳定运行,完成省级所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系统年度测评工作,保障国家地面观测站、区域自动站、土壤水分站等气象设备及气象信息服务站运行维持及建设。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经费18.45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宜春市气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无此项支出安排。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无此项支出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无此项支出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无此项支出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