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春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市委、市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赋予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宜春市气象局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氢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 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137.4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28.56万元,较2019年增加3.78万元,增长2.94 %;本年收入合计1008.93万元,较2019年增加178.73万元,增长21.5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差异。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08.93万元,占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137.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05.15万元,较2019年减少161.8万元,下降13.86 %,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较慢;年末结转和结余132.34万元,较2019年增加3.78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差异。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85.93万元,占48.34%;项目支出519.22万元,占51.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7.19万元,决算数为100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2%。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15万元,决算数为6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1万元,决算数为93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项目资金以及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万元,决算数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9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27.75万元,较2019年减少20.71万元,减少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较2019年无变化。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14万元,较2018年增加4.4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不变,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不变,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不变,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安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不变,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安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不变,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安排,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二级项目5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3万元。
组织对“气象防灾减灾”、“气象能力建设”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项目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未虚列、挪用、浪费专项资金。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把项目资金用到实处,产生实效。
组织对宜春市气象局本级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局属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评价组认为,我局2020 年部门整体支出财政下拨资金管理规范、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气象防灾减灾、气象能力建设及多普勒天气雷达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气象防灾减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区域气象自动站升级改造达到91%;二是全市自动站数据可用率98.6%;三是气象自动站传输率99.1%;四是区域站设备可用性98.8%,五是成本不超预算,六是及时发布环境质量预报,为市民出行、生活、交通带来便利,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制度、施设等方面做准备充分,研究生、高工等人员比例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气象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能见度实时监控系统,观测次数平均5分钟/次;二是负氧离子监测设备以及能见度设备可用性达到100%;三是发布的数据,科学性强,数据可用性达到95.3%;四是数据传输率94.5%,五是成本不超预算,六是为我市防灾减灾提供气象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效益显著;七是相关数据的具体应用,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气象保障科技支撑,生态效益显著,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存在问题是偶尔停电及设备故障影响传输,改进措施:加强设备保障力度。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多普勒天气雷达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下图。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气象防灾减灾项目支出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防灾减灾是气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提升气象监测水平,提高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强化公众气象服务以应对复杂的气象状况和气象灾害,宜春市气象局向市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用于保证防灾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发生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资料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气象防灾减灾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维护气象探测设施、网络、工作站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迅速准确地采集、处理、分发气象情报,以提供准确及时的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防汛抗旱服务、森林火险服务等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有效减少和降低气象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维护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稳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项目绩效评价,理清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掌握和了解该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效果,为今后项目开展总结经验,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项目自评工作以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为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项目满意度”等3个一级指标,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将一级指标细分为二级及三级指标;采用总分100分、按重要性对各项目赋值、按实际值与目标值相比较计分的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相应的项目资金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其过程包括:明确评价对象,设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查阅会计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评价表格,向本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确定各项指标的目标值和实际值,分项目计分,合计得分,撰写评价报告,召开会议讨论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向财政部门递交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 年宜春市气象局防灾减灾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 万元,执行数为4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宜春市气象局积极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在气象自动站升级改造数、自动站数据可用量、晴雨预报24小时准确率、紫外线预报质量达标率等方面都达到了国家或省气象部门规定的专业标准,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防灾减灾是气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提升气象监测水平,提高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强化公众气象服务以应对复杂的气象状况和气象灾害,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项目过程情况: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全面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区域气象自动站升级改造数达到了国家下达要求的90%;全市自动站数据可用率达到了98%。晴雨预报24小时准确率达到90%以上,气象自动站传输率达到国家局考核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通过提高监测预警服务水平,强化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完善气象业务平台等方式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环境质量预报,为市民出现、生活、交通带来便利。满足了气象防灾减灾的基础条件,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完善了一批新基础设备,有利于气象防灾减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升了我局的公共气象服务水平,赢得了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项目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由于对基层工作现状缺乏深入了解,一定程度上对管理措施的制定、建设项目的推动等带来不利影响,二是气象服务体系建设难以赶上气象科技更新速度。
改进措施:需要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气象服务现状,将市局资源与基础资源对接,完善全市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还要加快对气象自动站、气象软硬件平台的升级改造 ,促进气象服务现代化,尖端化。
六、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通过增加项目资金额度,加大投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