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春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市委、市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赋予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宜春市气象局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氢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3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3人,其中在职人员 3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56.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4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701.08万元,较上年增长23%,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42.95万元,占77%;事业收入158.13万元,占2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856.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451.49万元,较上年下降21%,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减少,导致对应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404.89万元,较上年增加187 %,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导致项目资金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48.59万元,占77%;项目支出102.9万元,占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39万元,决算数为27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主要原因是追加财政拨款。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6万元,决算数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1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9.59万元,决算数为27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24万元,决算数为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76.76万元,较上年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拨款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85.27万元,较上年下降67%,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17万元,较上年增长25%,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35.27万元,较上年下降67%,主要原因是购置固定资产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宜春市气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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