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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气象局2016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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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气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宜春市气象局主要职责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 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赋予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和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对有关气象设备进行计量检查;管理涉外气象活动,并对各类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三)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和交换。

  (四)负责管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方案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灾害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监测、预报工作;承担气象灾害的影响评价和成因、界定。

  (五)制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六)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防雷设施的检测工作。

  (七)管理公益性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管理与城市环境、自然生态等有关的专业气象预报和服务;管理气象信息的传播。

  (八)负责气候资源的管理及利用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九)负责国家基本气象观测、大气遥感遥测和其他特种气象检测系统及气象电信系统的业务;负责发布公益性气象信息、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

  (十)组织开展气象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十一)建立完善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对话制度,为企业提供气象服务。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同级人民政府人影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本辖区人影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人影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本地人影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定并实施本地的人影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辖区内人影作业(含空中飞机作业)。负责作业人员的管理、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辖区内人影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协助本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协助省级人影机构开展作业装备的年检、维修、保养以及申请、储运、报废等管理工作。承担项目建设、科技攻关、技术推广和作业效益评估工作。市级人影机构负责作业装备在本行政区内的调配。完成同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气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编制人数3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3人。其中:在职人数3人,包括全额事业人员3人。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一)宜春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1、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103.3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03.39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103.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4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由于2015年工资调标,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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