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
2.团结引领侨界群众工作。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帮助他们增强对党的认同,对民族、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巩固党在侨界的执政基础、群众基础。
3.服务经济发展。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技术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华工作服务;引导侨资侨智在服务国内企业走出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积极参政议政。参与推荐侨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为侨界优秀人士提供参政议政平台。为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神情民意提供条件。
5.依法维护侨益。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侨界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权益,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拓展海外联谊。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发挥市侨联海外顾问在海外侨胞中的凝聚引领作用,促进海外侨胞与家乡的交流,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
7.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讲好宜春故事,传播故乡声音,开展家乡特色文化的对外宣传活动。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科教文卫体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编制人数小计6人,均为全额补助参公事业编制。实有人数小计9人,其中:在职人数7人,均为全额补助参公事业人员,退休人数小计2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7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1.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7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2万元;项目支出37.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7.3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0.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7万元。
按支出功能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46万元。
按支出经济类划分:基本支出13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2万元;项目支出37.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7.3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运行费预算10.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1.32%。
机关运行费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0.3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22万元,邮电费0.34万元,物业管理费0.04万元,差旅费1.09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劳务费0.01万元,工会经费0.31万元,福利费0.69万元,在职人员车改补贴6.5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政府采购经费支出预算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37.35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37.35万元。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
海内外联络经费:加强与侨胞、侨社团的联谊和往来,规范对海外侨社团及侨领的政治引导和管理;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技术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华工作服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
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密切与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履行海外侨胞社团联谊等职责,规范对海外侨社团及侨领的政治引导和管理,促进海外侨胞关系及社团和谐健康发展,加深乡谊亲情,鼓励他们融入和回馈当地社会,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为促进我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参政议政培训经费:加强全市侨联干部的培训,提升侨联干部的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侨胞做好服务工作;参政议政是侨联的一项职能,加强加大调研,为宜春提供更多的可行性报告。
1.“海外联谊”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加强与侨胞、侨社团的联谊和往来,规范对海外侨社团及侨领的政治引导和管理;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技术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华工作服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
(2)立项依据:三定方案(宜办字〔2018〕37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4)实施方案:用于保障海外联谊日常工作经费,开展为侨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8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总 |
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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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会工作符合“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宜春市委、市政府发展规划及本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和2020年度工作安排,绩效目标清晰明确,与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配备,为推动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贡献侨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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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走访慰问人数(个) |
>=30人 |
宣传活动举办次数(次) |
2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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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捐赠场数 |
2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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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拓宽海外联谊渠道,加强与世界各国华人华侨的联系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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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活动对外宣传推介宜春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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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活动完成及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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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节约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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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导开展慈善活动数(个) |
2次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海外联谊渠道拓宽,活动圆满开展,向外宣传推介宜春,做好慈善捐赠活动,扩大影响力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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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增强侨联工作凝聚力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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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扩大交友圈,对外宣传推介宜春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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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市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2.15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和次数,压减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无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需要购买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港澳台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港澳台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