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宜春市委老干部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宜春市委老干部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宜春市委老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留市委老干部局,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中共宜春市委老干部局是主管全市老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办法;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
(二)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重要会议、重大庆典纪念活动。
(三)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各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宣传表彰老干部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五)负责办理符合上级规定离休干部护理费的审批工作和全市地厅级老干部逝世刊登讣告的审核报送工作。
(六)负责督促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七)负责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的工作。
(八)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工作,开展老干部工作理论探讨、调查研究、宣传表彰、培训教育、信息信访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中共宜春市委老干部局(本级)、市关工委、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离休人员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编制单位:宜春市委老干部局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477.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3.52万元,较2020年减少647.19万元,下降76.98%,本年收入合计1283.86万元,较2020年增加145.21万元,增长12.75%,主要原因:市老年大学扩大招生规模,返还学费比2020年增加。
本年财政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04.85万元,占93.85%;其他收入79.01万元,占6.1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477.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46.17万元,较2020年减少487.57万元,下降26.59%,主要原因是:市老年大学扩(改)建经费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131.21万元,较2020年减少14.41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市老年大学扩(改)建经费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52.86万元,占41.07%;项目支出793.31万元,占58.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4.85万元,决算数为128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8.04万元,决算数为112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7.25%,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数增加。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合理。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年初预算数为83.25万元,决算数为8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合理。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合理。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合理。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6万元,决算数为1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数足额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5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4.42万元,较2020年减少34.26万元,下降11.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退休导致费用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8.95万元,较2020年增加64.37万元,增长76.11%,主要原因是: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导致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18万元,较2020年增加23.79万元,增长57.4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离退休金,奖励金增长。
(四)资本性支出8.96万元,较2020年增加8.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设备,老年大学教学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万元,决算数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3.53%,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62万元,下降5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21年均未安排人员出国。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万元,决算数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3.53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6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按照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累计接待6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0 人次,主要为:对口单位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车改年初无预算安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车改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 2020 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因车改年初无预算安排;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车改年初无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33万元,增长76.11%,主要原因是:市老年大学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增加了新校区运行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为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79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市委老干部局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104.4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通过绩效评价,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通过设定绩效目标,了解了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使用财政资金要进行评价,必须讲究效益”的理念逐步形成。
组织对市委老干部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日常能够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对各项目的经费开支使用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全程跟踪问效。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各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 核查,并形成自评报告。对在自评和跟踪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了评价结果和资金的合理安排与使用。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21年度元旦、春节走访慰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元旦、春节走访慰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组织人员对2021年度元旦、春节走访慰问项目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2021年度元旦、春节走访慰问项目自评得分为9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84.4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其中涉及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率和离(退)休干部满意率、发放对象对发放质量好评率、群众反馈好评率的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果指标均达到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对已掌握的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生病住院老干部和特困离(退)休干部等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使得老同志进一步感受市委、市政府对老同志的关心关爱,继续保持离退休干部的稳定和谐。主要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单位对离退干部人员掌握不到位,退休人员审批手续未及时办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离退休人员名册,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2021年度中共宜春市委老干部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都把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干部作为一项制度和重要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每年春节来临之际,都按照惯例,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对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生病住院老干部和特困离退休干部等进行走访慰问并发放慰问金。
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相关待遇,切实保障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的经费来源。通过对已掌握的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生病住院老干部和特困离(退)休干部等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使得老同志进一步感受市委、市政府对老同志的关心关爱,继续保持离退休干部的稳定和谐。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79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部门项目资金包含老干部走访慰问经费、副县级市直离退休干部体检经费、市关工委工作经费、老年教育运行费、市老年大学新校区物业服务采购以及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包干经费全年计划实施数共计793.31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市财政局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 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2〕1 号)文件后,我局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并制定工作要求。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落实了责任部门,通过审核会计资料、预决算报表, 询问、观察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 2021 年所有预算项目进行评价,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三、综合评价结果
通过对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比对以及按照文件对 绩效考核的要求,对符合绩效自评范围的9个项目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基本完成了各项目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实现了既定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成效较为明显。我局本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平均分为99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四、综合评价结论
中共宜春市委老干部局 2021 年度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1、通过设立老干部活动场所运行经费项目,保障宜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正常运行,保证老干部日常活动正常进行。 2、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外聘人员,完成老干部活动大楼的维修及管护工作,保障大楼设施的正常运行,改善大楼工作环境。通过成立老干部协会,更好保障老干部团体协会活动的正常开展。 3、通过设立老年大学办学经费项目,为老干部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及教学环境,提高老年大学的教学质量和环境。4、按照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困难离休干部人数,按时按量完成解困资金的下拨以及易地安置在外省(区、市)的离休干部慰问工作,设立了离休干部解困资金和易地安置走访项目,减轻困难离休干部的经济压力。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专项资金使用执行率滞后问题
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宜春市老年大学暂停了线下教学,减少了室内室外教学活动,同时会议、培训、宣传、接待等工作滞后,部分工作开展改变形式,并未完成全年任务,导致相关经费支出减少,预算执行率不足,下半年工作任务较重,故部分预算绩效目标面临无法完成的情况。
(二)未能按节点及时监控,绩效监控缺乏责任约束。
市老年大学存在前期购置的商品服务等存在未及时支付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确保工作及时推进及资金支出的及时性,如期完成预算执行率。
二是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
三是强化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让资金管理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 年度) |
|||||||||||
实施单位(盖章): |
|
|
|
||||||||
项目名称 |
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经费 |
主管部门 |
中共宜春市委老干部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① |
全年预算数 ② |
全年执行数 ③ |
分值 |
预算执行率 ③/②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90万元 |
90万元 |
84.44万元 |
10 |
94% |
9.4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0万元 |
90万元 |
84.44万元 |
- |
94%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项目实际支出明细情况 (万元) |
明细内容(至主要末级经济科目) |
项目实际支出 |
|||||||||
走访慰问经费 |
84.36 |
||||||||||
|
|
||||||||||
合计 |
84.36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对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生病住院老干部和特困离(退)休干部等合计1510人进行走访慰问 |
慰问厅级离退休干部105人,慰问县级离退休干部1150人,慰问红军及离休干部遗孀230人,慰问生病住院、特困老干部及群众25人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价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75分) |
产出数量 |
慰问厅级离退休干部 |
4 |
103 |
105 |
4 |
无 |
||||
慰问县级离退休干部 |
4 |
1145 |
1150 |
4 |
无 |
||||||
慰问红军及离休干部遗孀 |
4 |
226 |
230 |
4 |
无 |
||||||
慰问生病住院、特困老干部及群众 |
4 |
23 |
25 |
4 |
无 |
||||||
产出质量 |
完成慰问厅级离退休干部 |
4 |
103 |
105 |
4 |
无 |
|||||
完成慰问县级离退休干部 |
4 |
1145 |
1150 |
4 |
无 |
||||||
完成慰问红军及离休干部遗孀 |
4 |
226 |
230 |
4 |
无 |
||||||
完成慰问生病住院、特困老干部及群众 |
4 |
23 |
25 |
4 |
无 |
||||||
产出时效 |
完成慰问厅级离退休干部及时性 |
5 |
2020年2月前 |
2020年2月前 |
5 |
无 |
|||||
完成慰问县级离退休干部及时性 |
5 |
2020年2月前 |
2020年2月前 |
5 |
无 |
||||||
完成慰问红军及离休干部遗孀及时性 |
5 |
2020年2月前 |
2020年2月前 |
5 |
无 |
||||||
完成慰问生病住院、特困老干部及时性 |
5 |
2020年2月前 |
2020年2月前 |
5 |
无 |
||||||
产出成本 |
资金使用控制在90万元以内 |
3 |
≦90万元 |
84.36万元 |
2.8 |
做好离退休干部人员统计 |
|||||
|
社会效益 |
市直离退休干部队伍 和谐稳定 |
5 |
全年市直离退休干部信访数≦5 |
全年市直离退休干部信访数3 |
5 |
无 |
||||
市直离退休干部 发挥正能量 |
5 |
全年市直离退休干部信访数≦2 |
全年市直离退休干部信访数3 |
5 |
无 |
||||||
市直离退休干部 各项待遇全面落实 |
5 |
全年市直离退休干部信访数≦2 |
全年市直离退休干部信访数3 |
5 |
无 |
||||||
媒体宣传引导 营造良好氛围 |
5 |
利用“宜春市老干部之声”公众号宣传报道数≧3 |
利用“宜春市老干部之声”公众号宣传报道数5 |
5 |
无 |
||||||
满意度指标 (15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市直离退休 干部满意率 |
5 |
≧95% |
100% |
5 |
无 |
||||
市直离退休干部 家属满意率 |
5 |
≧95% |
100% |
5 |
无 |
||||||
群众满意率 |
5 |
≧95% |
100% |
5 |
无 |
||||||
总分(含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 |
|
|
99.2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实施单位(盖章):市委老干部局 |
||||||||
项目名称 |
离退休干部解困资金 |
主管部门 |
市委老干部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① |
全年预算数 ② |
全年执行数 ③ |
分值 |
预算执行率 ③/②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20 |
2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0 |
20 |
2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20 |
20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价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产出数量 (10分) |
扶助离休干部 |
5 |
25 |
25 |
5 |
无 |
|
扶助退休干部 |
5 |
25 |
25 |
5 |
无 |
|||
产出质量 (20分) |
完成离休干部扶助工作 |
10 |
100% |
100% |
10 |
无 |
||
完成退休干部扶助工作 |
10 |
100% |
100% |
10 |
无 |
|||
产出时效 (10分) |
完成离休干部扶助工作及时性 |
5 |
25 |
25 |
4 |
无 |
||
完成退休干部扶助工作及时性 |
5 |
25 |
25 |
4 |
及时完成退休干部扶助工作 |
|||
产出成本 (10分) |
完成离休干部扶助工作 |
5 |
10.00万 |
10.00万 |
5 |
无 |
||
完成退休干部扶助工作 |
5 |
10.00万 |
10.00万 |
5 |
无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社会效益 (30分) |
市直离退休干部队伍 和谐稳定 |
7.5 |
全年市直离退休干部 信访数不超过3件 |
0 |
7.5 |
无 |
|
市直离退休干部发挥正能量 |
7.5 |
市直离退休干部积极献计献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三个优势”积极发挥。 |
100% |
7.5 |
无 |
|||
市直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全面落实 |
7.5 |
市直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全面落实;市直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全面落实 |
100% |
7.5 |
无 |
|||
媒体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
7.5 |
利用“宜春市老干部之声”公众号宣传报道率 |
100% |
7.5 |
无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0分) |
市直离退休 干部满意率 |
4 |
100% |
100% |
4 |
无 |
|
市直离退休干部家属满意率 |
3 |
100% |
100% |
3 |
无 |
|||
群众满意率 |
3 |
98% |
100% |
3 |
无 |
|||
总分(含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 |
|
|
98 |
|
附件3 |
|
|
|
|
|
|
|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
|
|||||||
项目名称: |
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经费 |
||||||
|
|
|
|
|
|
|
|
项目类别:□经建类 √社会事业类 □其他类 |
|||||||
|
|
|
|
|
|
|
|
项目单位: |
市委老干部局(盖章) |
||||||
|
|
|
|
|
|
|
|
评价机构: |
□中介机构 □专家组 √单位评价组 |
||||||
|
|
|
|
|
|
|
|
评价年度: |
2021年度 |
||||||
|
|
|
|
|
|
|
|
主管部门: |
中共宜春市委老干部局 (盖章) |
2021年市委老干部局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都把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干部作为一项制度和重要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每年春节来临之际,都按照惯例,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对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生病住院老干部和特困离退休干部等进行走访慰问并发放慰问金。
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相关待遇,切实保障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的经费来源。通过对已掌握的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生病住院老干部和特困离(退)休干部等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使得老同志进一步感受市委、市政府对老同志的关心关爱,继续保持离退休干部的稳定和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经费按照中央及省、市要求,用于做好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生病住院老干部和特困离(退)休干部等进行走访慰问工作,并已列入预算。建立和完善了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生病住院老干部和特困离(退)休干部等的服务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相关老同志各项待遇落实到位。
2021年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生病住院老干部和特困离(退)休干部等共计1150人,依照发放标准及项目经费预算,已全部发放到位。其中预算90万元,到位90万元,实际发放84.44万元,完成预算支出94%。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投入及到位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下达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经费90万元,资金于2021年内全部到账,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经费实际支出84.44万元,完成预算支出94%。开支经费全部用于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生病住院老干部和特困离(退)休干部等发放工作,并已发放到位。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业务管理情况。每年对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生病住院老干部和特困离(退)休干部等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并依照情况编制相关预算经费。经费到位后,按照局年度工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及人员将其发放到位,还对经费使用、发放等进行全过程监督、跟踪、问效及回访。
2、财务管理情况。本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实施,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在实际使用中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三)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2021年度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经费绩效情况是:项目投入和管理情况计75分,经评价小组评定为74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计25分,经评价小组评定为24分,合计98分。其中涉及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率和离(退)休干部满意率、发放对象对发放质量好评率、群众反馈好评率的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果指标均达到100%。
评价小组认为:2021年度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经费项目基本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得分9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预〔2020〕10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指标、评价标准和分值。 指标分值满分为 100 分,评价结果分为四档:综合得分在 90 分 及以上为“优”;综合得分在 80-89 分为“良”;综合得分在 60-79 分为“中”;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为“差”。评价小组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资料以及抽查结果,对项目完成绩效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2020年度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经费项目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前期准备、 现场核查、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宜财绩〔2021〕2 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由财务人员、秘书科相关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组成的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本次评价的目的、对象、依据、内容、思路、重点以及人员安排等事项。(2)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在明确部门绩效评价重点、评价方式和评价内容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本次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2.现场核查阶段。通过充分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全面查看项目管理和实施资料以及会计账册等财务资料,完成项目的初步评分。 3.分析评价阶段。综合前期收集和现场核查的结果,绩效评价小组保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分和综合评价,并形成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微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开支。
(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