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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科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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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科学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科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科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科学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宜春市科学院是2022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根据宜市编文[2021]27号文件《关于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精神,组建成立宜春市科学院。主要承担科技成果转化、战略咨询、科技创新合作、科技金融服务、开展科技信息检索、科技查新等咨询服务;负责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交流;负责科技服务公共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及载体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工作;协调推动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及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推广;推动科技金融服务;推进人才、技术合作交流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科学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宜春市科学院本级。编制人数151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51人。实有人数424人,其中:在职人数140人,包括全额事业人员140人;退休人员284人。

第二部分宜春市科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  宜春市科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科学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228.12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94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3995.0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4.49%,较上年增加2147.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8.5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22%,较上年增加178.52万元;其他收入54.5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29%,较上年增加24.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科学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228.12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9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28.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90%,较上年增加2368.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56.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32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0%,与上年持平,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万元,资本性支出9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2585.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14%,较上年增加117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4.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45%,较上年增加1052.9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预算总额0%,较上年减少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1%,较上年增加113.7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56.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20%,较上年增加1318.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5.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7%,较上年减少2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11%,较上年增加945.42万元;资本性支出1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2%,较上年增加91.9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宜春市科学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95.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49%,较上年增加2147.61万元,因住房公积金、社保、奖金等基本支出财政保障力度加大 。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95.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47.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4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14.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32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51%,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万元、资本性支出9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235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69.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8.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4.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5.40%;住房保障支出228.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7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14.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6.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5.44%; 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8万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6.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4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宜春市科学院项目情况说明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资金 300 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 17个,涉及资金300万元。

1. 二级项目:宜春油茶良种选育及推广

(1)项目概述:为了提高我单位综合科研能力,在合理的工作计划内,对房屋设施、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以提高科研工作效率,促进各项科研的发展。

(2)立项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油茶良种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16]113号和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指南(修订)》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宜春市科学院

(4)实施方案:研究建立宜春油茶良种经济技术指标评价体系;对高产油茶林进行调查研究,优选宜春主栽油茶良种(无性系)5-7个;筛选小果油茶优树,选育小果油茶良种(无性系)2-3个。

(5)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研究建立宜春油茶良种经济技术指标评价体系;对高产油茶林进行调查研究,优选宜春主栽油茶良种(无性系)5-7个;筛选小果油茶优树,选育小果油茶良种(无性系)2-3个。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2023年宜春市科学院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6.65万元,比上年增加0.47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研交流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略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0万元,比上年增加8.2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科研活动及交流增加使得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抚恤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和退休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补贴单位职工住房公职金和用于保障性 安居工程的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四)科学技术支出社会公益研究: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指用于农业行政运行、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监管、农业统计监测与信 息服务、农村公益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 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 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 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 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 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包含参公事业单位) 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日常机关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 即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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