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无网站)>市机关工委

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以及中央、省驻宜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干部的理论培训。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4.负责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工作。领导和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5.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工作。

6.负责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7.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理、批准党员干部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8.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妇联、青年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员发展工作,审批、考察直属党总支、支部的接受党员工作。

10.对县市区机关工委进行业务指导。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49.7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5.47万元,较2020年增加49.97万元,增长140.76 %;本年收入合计464.28万元,较2020年减少11.06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预算拨款制度切换。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64.2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549.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97.65万元,较2020年增加38.9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2.1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相关项目运行不及时,项目经费按实际进度付款存在跨年度结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33.16万元,占66.95 %;项目支出164.49万元,占33.0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1.16万元,决算数为49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3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9.62万元,决算数为 42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8%,主要原因是:预算拨款制度变化问题,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02万元,决算数为5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数足额缴纳。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2万元,决算数为1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数足额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1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85.89万元,较2020年增加59.27 万元,增长26.15%,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73万元,较2020年减少37.86 万元,下降57.72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相关项目运行不及时,项目经费按实际进度付款存在跨年度结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6万元,较2020年增加4万元,增长26.5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48万元,较2020年减少9.76万元,下降95.31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采购较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2万元,决算数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0.7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78万元,下降93.9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此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2万元,决算数为 0.05万元,完成预算的0.7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78万元,下降93.9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累计接待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指导工作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延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0,我单位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4.4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职工运动会”、“创先争优、“七一”表彰”“ 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等 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绩效执行结果较好,各项绩效目标均已完成;资金预决算使用率达99.97%;各项活动举办取得较好成效且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及服务群众的一致认可。

组织对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7.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 评价小组通过收集单位数据和资料、实地复查、重点抽查及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照评价方案的评价指标逐一进行评价,结论为“优”。从整体上看,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基本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28.87万元,完成预算的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培训班2期,机关专职副书记培训班1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指导市直基层党组织对每名党员培训1次以上。二是开展创先争优、走访慰问、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建示范点、双进双服务、党员学习活动日、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等党建活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使用未达到预期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项目经费开支的核算,实行当年事项当年结算不跨年影响预决算使用率,提高制度与实际实施的衔接。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宜春市委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发〔2019〕19 号)文件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宜春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宜财发〔2020〕7号)、《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宜财绩〔2022〕2 号)文件要求,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认真组织开展了 2021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努力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履职尽责的表率、务实担当的表率和廉洁自律的表率,努力开创全市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赣发[2017]7号)精神,市委研究下发了《中共宜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发[2017]26号)。文件要求,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建工作活动经费按机关工委管辖党员数每年每人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党员教育需要和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培训班2期,机关专职副书记培训班1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指导市直基层党组织对每名党员培训1次以上。同时开展创先争优、走访慰问、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建示范点、双进双服务、党员学习活动日、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等党建活动。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属培训经费类专项,主要用于举办1期入党积极分子、1期新党员培训班、1期机关专职副书记培训班、1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指导市直基层党组织对每名党员培训1次。同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1次、走访慰问5次,开展了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建示范点、双进双服务、党员学习活动日、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等党建活动。所有经费预算全部纳入绩效评价管理。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年初预算 163万元,宜春市财政当年实际拨付163万元,资金到位率 100%,当年实际支出 163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全面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以及党员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建责任意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努力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履职尽责的表率、务实担当的表率和廉洁自律的表率,努力开创全市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2.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开展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培训班各1期,机关专职副书记培训班1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指导市直基层党组织对每名党员培训至少1次。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走访慰问、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建示范点、双进双服务、党员学习活动日、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等党建活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2021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绩效评价对象为2021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16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设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培训班,机关专职副书记培训班,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指导市直基层党组织对每名党员培训所需费用,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走访慰问,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建示范点、双进双服务、党员学习活动日、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等党建活动所需工作经费。

绩效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2021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资金的决策情况;资金投入及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绩效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本次部门评价的对象和范围为202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163万元。

项目实施日期:2021年1月-12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等。

1.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在部门绩效评价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

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部门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部门绩效评价针对被评价项目具体支

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反映项目支出与产出绩效之 间紧密对应关系。

2. 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 4项一级指标、

14项二级指标和 19项三级指标,满分值为 100分,其中:

(1)决策指标:分值15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评价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以及资金分配合理性等内容。

(2)过程指标:分值25分,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个方面评价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内容。

(3)产出指标:分值30分,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个方面评价项目产出情况。

(4)效益指标:分值30分,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

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综合评价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效益。

2021 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部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详见下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指标说明

决策

15分)

项目立项

4分)

立项依据

充分性

2分)

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符合上级的政策文件精神要求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立项程序

规范性

2分)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绩效目6

绩效目标

合理性

2分)

目所设定的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效目标与项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指标说明

决策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明确性

4分)

据绩效目标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资金投入

5分)

预算编制

科学性

3分)

目预算编制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度与年度目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资金分配

合理性

2分)

目预算资金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和考核项目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过程

25分)

资金管理(15分)

资金到位率

5分)

际到位资金

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落实情况对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指标说明

预算执行率

5分)

实际到位资金与实际支出资金的比率100%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过程

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

合规性

5分)

目资金使用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反映和考核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组织实施(10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4分)

目实施单位业务管理制度健全用以映和考核财制度对项目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制度执行

有效性

6分)

目实施符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管理制度的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指标说明

产出

产出数量(10分)

举办各类培训班,并开展各种基层党组织活动

10分)

培训班不少于4类,活动丰富多彩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一定时(本年度项目)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项目绩目标确定在一定时(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产出

30分)

产出质量(10分)

质量达标率

10分)

目完成的质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95以上%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产出时效

5分)

完成及时性

5分)

目实际完成不晚于划完成时间用以反映考核项目产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产出成本

5分)

成本节约率

5分)

成项目计划成本小于等于本的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位如期、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位为完成作目标计安排的支,一般以项目预为参考。

效益

30分)

项目效益(30分)

实施效益

15分)

具有良好经济社会以及可持续效益。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满意度(15

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指因该项实施而受影响的部(单位)、群体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3. 绩效评价方法

2021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部门评价主要采取如下评价方法:

(1)财务分析法。评价小组通过查阅报表、明细账、总账,抽取相关项目支出,查看原始凭证,对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账进行分析,了解项目经费收支情况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分析其各项 明细投入、过程管理情况,对项目资金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2)比较法。即指将项目实施情况与绩效指标进行比较的方 法。评价小组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性评价与 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4. 绩效评价标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指标、评价标准和分值。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四档: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综合得分在 80-89 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79 分为“中”;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为“差”。评价小组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资料以及抽查结果,对项目完成绩效指标进行 综合分析评价,并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1 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前期准备、现场核查、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部门开

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宜财绩〔2022〕2号)文

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由财务人员、秘书科相关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组成的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本次评价的目的、对象、依据、内容、思路、重点以及人员安排等事项。

(2)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在明确部门绩效评价重点、评价

方式和评价内容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本次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2.现场核查阶段

通过充分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全面查看项目管理和实施资料以及会计账册等财务资料,完成项目的初步评分。

3.分析评价阶段

综合前期收集和现场核查的结果,绩效评价小组保持客观公

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分和综合评价,并形成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评价情况

详见《部门评价表》

部门评价表


项目名称:

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主管部门

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宜春市直属机关工委

项目负责人

谢洁

联系电话

3237211

项目类型

目(目(

计划投资额

163

163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163

(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163

市县财政

163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参考)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决策

40

项目立项

4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

立项程序规范性

2

2

绩效目标

6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4

4

资金投入

5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3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2

过程

资金管理

15

资金到位率

5

5

预算执行率

5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

组织实施

10

管理制度健全性

4

4

制度执行有效性

6

6

产出

60

产出数量

10

举办各类培训班,并开展各种党组织活动

10

10

产出质量

10

培训考试合格率

10

10

产出时效

5

培训、活动完成及时率

5

5

产出成本

5

成本节约率

5

5

效益

经济效益

5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5

5

社会效益

10

市直机关党员违纪率

10

10

可持续影响

5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完成率

5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培训对象满意度

5

5

5

群众满意度

5

5

总分

100

100

100

100

评价等次

100-9090-8080-6060分



注:指标可参考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设置。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工作要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经费到位及时,充分保障了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以及党员教育培训所需经费。项目支出合规合法,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取得了较好的效益。通过收集单位数据和资料、实地核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 部门绩效评价得分为 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规定。该指标得 4分。

2.绩效目标情况分析

本项目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实际工作内容密切相关,预算

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能通过清晰、可衡 量的具体指标值予以体现。该指标得 6分。

3.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预算编制科学,并能按照标准编制,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理。该指标得 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率


2021 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全年预算数163万元,市财政当年实际拨付163万元,资金到位率 100%。该指标得5分。

(2)预算执行率

2021 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全年预算数 163万元,当年预算执行数163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该指标得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本项目资金使用符合有关制度规定,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分配合理,根据评分标准,“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 5 分,该指标得 5分。

2.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建立了《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制度汇编》,有相对完善的收支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单位运行实行制度化管理,要求各项业务活动均要按照制度执行,达到“一切按照制度办事”的目标,降低单位运行风险。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我单位制定了《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合法、合规、完整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该指标得 4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预算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要求,确保了市直机关基层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如期完成,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不断强化财经纪律,加强公务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确定的用途和内容使用资金。该指标得 6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情况分析

本项目共开展了5期培训班,1次培训会以及各类党组织活动,包括举办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新党员培训班、1期机关专职副书记培训班、1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指导市直基层党组织对每名党员培训会1次。同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1次、走访慰问5次,开展了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建示范点、双进双服务、党员学习活动日、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等党建活动。很好的完成了项目的数量指标。项目实际产出数量与项目绩效目标年度指标值相符。该指标得10分。

2.产出质量情况分析

本项目根据基层党组织活动参与人数以及机关培训考试合格率来看,活动每场次报名参加人员除了请假等特殊情况外,人员到场率100%;党员培训考试合格率达到100%,该指标得10分。

3.产出时效情况分析

本项目活动举办周期计划完成时间为1-12月,实际完成时间为 1-12 月,项目完成的时效性、及时性100%。项目实际产出时效与项目绩效目标年度指标值相符。该指标得5分。

4.产出成本情况分析

2021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预算数为163万元,实际支出金额163万元;支出进度达标率为 100%。该指标得 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情况从项目产生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对项目的效益情况进行考察,项目效益类指标分值共计30分。该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宜春市经济发展,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降低了市直机关党员违纪率,提高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完成率,该项目实际得分为3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一)中共宜春市直属机关工委采取讲学结合的方式,邀请党校老师讲授党课强化思想引领,提升机关党员政治素养;参照预备役模式,建立整建制党员志愿者服务体系,共开展三期党建引领志愿服务实操训练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自评工作。

根据宜春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由分管负责人专门负责项目自评工作,安排行政科以及综合科进行项目自评。按照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自评方案,稳步推进自评工作,加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确保了项目资金的有序高效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导致绩效评价工作难以以原本

确定的量化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设置科学指标,实现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

编制预算时,需考虑绩效目标的设定,反之,绩效目标设定时,也要依据所编制的预算。结合绩效目标下达预算,然后对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将预算工作视作一种规划、沟通及协调工具,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

(二)科学分解绩效指标,强化导向性、客观性、可靠性和操作性,发挥其引导功能。

一是在制定指标时要突出重点,涵盖主体工作,做到对上级、地方政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部门职能工作的承接,特别对于指标中年度工作和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考核的力度,加大其考核分值比重,强化对重点工作的考核;二是增加重点工作指标,量化指标比重,减少一般性工作指标和不可量化指标;三是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指标,以便实现对绩效指标的针对性考核。

(三)加大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根据中共宜春市直属机关工委职能和工作目标,结合各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经验,围绕主要履职项目的政策目标或绩效目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作专业培训,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意识,确保预算绩效工作的有效展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部门评价报告中,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派驻监察事务: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上农林水支出:指农村综合改革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