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以及中央、省驻宜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干部的理论培训。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四)负责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工作。领导和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五)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工作。
(六)负责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七)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理、批准党员干部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八)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妇联、青年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九)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员发展工作,审批、考察直属党总支、支部的接受党员工作。
(十)对县市区机关工委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1年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 25 人,其中:在职人数17人,包括行政人员13人、在职人员3人、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1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1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51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45万元,增长15.54%。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7.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94%,较上年增加57.69万元,较上年增长20.6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0.95万元,较上年增长20.58%;商品服务支出30.46万元,较上年增长42.7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3万元,较上年增长10.42%;项目支出174.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06%,较上年增加19.78万元,较上年增长12.98%,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74.12万元,较上年增长12.9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00%,较上年增加69.37万元,较上年增长18.7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96%,较上年增加7.23万元,较上年增长14.81%;住房保障支出15.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4%,较上年增加2.85万元,较上年增长22.4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0.9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6.92%,较上年增加48万元,较上年增长19.76%;商品服务支出204.5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0.02%,较上年增加30.88万元,较上年增长17.7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06%,较上年增加0.57万元,较上年增长3.7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86.00%,较上年增加69.37万元,较上年增长18.7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0.96%,较上年增加7.23万元,较上年增长14.81%;住房保障支出15.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3.04%,较上年增加2.85万元,较上年增长22.4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0.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74万元,增长75.9%。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此项工作安排。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个,涉及资金174.12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 174.12万元。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
专项业务:指本单位除开展机构运行以外的其他专项业务。
1.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1)项目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的经费来源,通过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培训,开展丰富有效的党组织活动,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努力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履职尽责的表率、务实担当的表率和廉洁自律的表率,开创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2)立项依据:《中共宜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发[2017]26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4)实施方案: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努力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履职尽责的表率、务实担当的表率和廉洁自律的表率,努力开创全市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赣发[2017]7号)精神,市委研究下发了《中共宜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发[2017]26号)。文件要求,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建工作活动经费按机关工委管辖党员数每年每人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党员教育需要和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培训班2期,机关专职副书记培训班1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指导市直基层党组织对每名党员培训1次以上。同时开展创先争优、走访慰问、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建示范点、双进双服务、党员学习活动日、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等党建活动。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财政安排资金163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努力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履职尽责的表率、务实担当的表率和廉洁自律的表率,努力开创全市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赣发[2017]7号)精神,市委研究下发了《中共宜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发[2017]26号)。文件要求,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建工作活动经费按机关工委管辖党员数每年每人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党员教育需要和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培训班2期,机关专职副书记培训班1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指导市直基层党组织对每名党员培训1次以上。同时开展创先争优、走访慰问、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建示范点、双进双服务、党员学习活动日、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等党建活动。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5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此项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6.52万元,比上年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缩。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编制安排。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八)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共产党支出:用于各项除基本支出外的项目专项汇总。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日常办公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用于核算出基本支出外的项目资金安排汇总科目。
附件: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