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我省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体系已基本建立,党建引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更加健全。2021年12月,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省民政厅党组联合印发《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党组织在内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社会组织按期换届法定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治自律和民主管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省委两新工委、省民政厅共同起草了《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二、主要内容
《工作规程》共分五章二十二条,主要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应坚持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规定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产生方式、程序和主要职责;规定了负责人候选人产生的要求和审批程序;明确了党建工作主管单位在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过程中的工作内容。
三、特色亮点
(一)明确坚持党的领导
明确党组织在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功能定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注重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确保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明确党建工作领导机关按照“四上四下”的工作流程,牵头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明确选举工作原则
《工作规程》提出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应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明确行业协会商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章程规定期限自主组织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会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建立选举筹备领导小组、理事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选举监督委员会)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自觉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接受党建工作领导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
(三)健全内部治理机制
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强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保障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明确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换届的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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