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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万载县众鑫花炮制造有限公司“1·9”一般燃爆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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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9日16时10分许,万载县众鑫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公司)发生一起燃爆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6.8万元。

事故发生后,宜春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万载县众鑫花炮制造有限公司“1·9”燃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向宜春市人民政府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宜春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20日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事故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宜春市安委办成立了万载县众鑫花炮制造有限公司“1·9”燃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各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在被评估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逐项逐条评估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加强评估工作技术力量,评估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全程参与评估工作会议、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资料审查、企业“举一反三”落实情况现场核查等环节,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

1.万载县众鑫花炮制造有限公司,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众鑫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3年7月27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万载县众鑫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已于2023年8月7日全额缴纳。

2.湖南省高尔烟花贸易有限公司违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由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函告湖南省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责成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落实情况: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函告湖南省长沙市安委会办公室,长沙市安委办已反馈,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已立案查处。

(二)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1.郭晚生,男,江西省万载县人,众鑫公司实际控制人。法治意识淡薄,唯利是图,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长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活动,超许可范围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放任未成年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作业活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落实情况:经万载县人民法院判决,郭晚生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张锡冬,男,江西省万载县人,众鑫公司主要负责人。完全未履行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失职渎职,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撤销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落实情况: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已撤销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万载县公安机关认定张锡东实际为众鑫公司门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吴高华,男,江西省上栗县人,众鑫公司技术员。明知众鑫公司没有驱鸟弹的许可范围,仍然帮助郭晚生洽谈业务,与高尔公司签订驱鸟弹的生产订单,安排人员生产驱鸟弹,对改变工房用途、擅自使用1.3级工房违规从事1.1级工序作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放任不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落实情况:万载县公安机关认定吴高华系众鑫公司技术员,无相关安全责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

1.邹包龙,中共党员,万载县赤兴乡应急办主任,主持应急办全面工作。由万载县纪委县监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落实情况:万载县纪委县监委已对邹包龙作出政务记大过处分。

2.张柱贵,中共党员,万载县赤兴乡工办主任兼应急办干部。由万载县纪委县监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落实情况:万载县纪委县监委已对张柱贵作出政务记过处分。

3.汤焕龙,中共党员,万载县赤兴乡综治办主任,众鑫公司驻厂干部。由万载县纪委县监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落实情况:万载县纪委县监委已对汤焕龙作出政务警告处分。

4.郑清泉,中共党员,万载县赤兴乡人大主席,主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由万载县纪委县监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落实情况:万载县纪委县监委已对郑清泉作出政务记过处分。

5.吴世钦,中共党员,万载县赤兴乡党委书记,对赤兴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由万载县纪委县监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落实情况:万载县纪委县监委已对吴世钦进行诫勉谈话。

(四)其他有关处理

1.丁岸峰,中共党员,万载县赤兴乡党委副书记,众鑫公司挂点领导,责令其向赤兴乡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落实情况:丁岸峰已向赤兴乡党委作出了深刻检查。

2.潘洁,中共党员,万载县赤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给予其谈话提醒。

落实情况:万载县纪委县监委已对潘洁进行了谈话提醒。

3.张洪勇,群众,万载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责令其向万载县应急管理局作出深刻检查。

落实情况:张洪勇已向万载县应急管理局作出深刻检查。

4.钟明,中共党员,万载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给予其谈话提醒。

落实情况:万载县纪委县监委已对钟明进行了谈话提醒

5.万载县赤兴乡党委、政府,向万载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落实情况:万载县赤兴乡党委、政府已向万载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6.万载县应急管理局,向万载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落实情况:万载县应急管理局已向万载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万载县众鑫花炮制造有限公司

健全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规范组织烟花爆竹生产,无超许可范围生产或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改变工房用途等重大违规行为,并扎实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和“九个一”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了门禁和监控系统管理,严格落实了门禁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均严禁进入生产区。建立了安全管理人员台账、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组织进行了“1·9”事故警示教育,组织进行了高温复工培训,组织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分岗位对员工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员工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立了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赤兴乡党委、政府

赤兴乡党委专题学习“1·9”事故批复及调查报告,成立了乡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应急办人员,充实了安全监管力量,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加强检查执法,一年多来,乡应急办分别对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黑火药生产企业检查100余次。开展了事故“回头看”,建立事故隐患闭环复查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题会。

3.万载县应急管理局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企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国家、省、第一足球网关于安全生产各项指示精神,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政治意识。对风险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以及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强化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部门和乡镇烟花爆竹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省、市的安全生产培训与视频会议,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到部门、乡镇、企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按照日常检查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等情况,划分A、B、C、D四级,分级分类管理,对安全生产不托底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重点关注和监管检查,牢牢管控住最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2023年以来,立案查处烟花爆竹企业176家次,罚款627.14万元。迭代升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持续完善企业实时视频监控的覆盖,所有在产企业1.1级工房及通道和每栋1.3级工房视频监控全覆盖,167家在产企业预警系统超员报警功能全部实现正常运行,实现了安全风险精细化管控。

四、总体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评估,具体评估意见如下: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已执行到位;事故相关企业能够及时汲取事故教训,通过各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强化了值班值守,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共享机制。应急部门进一步加强了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企业现状评估及分类监管,完善了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机制。评估组整体认可万载县众鑫花炮制造有限公司“1·9”一般燃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万载县众鑫花炮制造有限公司

“1·9”燃爆事故调查组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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