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工商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宜春市工商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
2.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3.参与政府相关的经济活动,广泛联系各地工商界人士,开展民间外交,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5.指导本会直属商会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6.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7.为会员提供政策信息、人才交流培训等服务。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各类经贸活动,外出参观考察,帮助会员企业拓展市场。
8.指导所属商会及会员企业党建工作。
9.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及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积极投身光彩事业。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宜春市工商联。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353.5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5.61万元,较2021年减少47.73万元,下降89.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待支付项目经费大幅度减少;本年收入合计347.91万元,较2021年增加24.13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2.91万元,占 98.6%;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5万元,占1.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353.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47.89万元,较2021年减少22.1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5.62万元,较2021减少1.46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当年各项目完成度高,结算及时,故结转结余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59.86万元,占74.7%;项目支出88.03万元,占25.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84.43万元,决算数为34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48万元,决算数为30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主要原因是:非公经济发展专项经费及增人增资都未列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均为根据工作需要中途申报增加或政府追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8万元,决算数为2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5万元,决算数为1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工资乘以缴费比率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8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1.12万元,较2021年增加18.32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其相关费用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98万元,较2021年增加5.3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万元,较2021年减少0.27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减幅度。
(四)资本性支出5.84万元,较2021年增加2.24万元,增长62.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成立了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添置了一批固定资产。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12万元,决算数为1.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9.2%,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了0.64万元,增长69.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未开展出国(境)活动。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开展出国(境)活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开展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1万元,决算数为 1.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0.6%,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了0.64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疫情逐步放开,招商调研活动增加,公务和商务接待费用略有提高。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接待费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累计接待11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外地企业来宜投资考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决算数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采购预算,实际也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决算数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4月起开始实行公车改革,单位公车均收归政府,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和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2016年4月起开始实行公车改革,本单位公车全都收归政府,不是公务用车保留单位。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5.1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特需经费”、“非公党建经费”、“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经费”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35.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工商联和市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强化争创“第一等工作”的使命担当,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全面开创工商联事业新局面。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广泛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团结奋进的强大正能量;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聚焦企业关切,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非公有制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四是推进商会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颇具宜春特色的“四好”商会。
组织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47.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收集单位数据和资料、实地核查、重点抽查及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照评价方案的评价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评价总得分91分,结论为“优”。从整体上看,宜春市工商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优秀,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特需经费和非公党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年初我会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和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了我会各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各一二级绩效指标明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程序规范合理;资金支出符合预算规定,经费使用支出内容真实、合理、合法。
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我会及时召开绩效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绩效自评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定完成时限。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绩效自评小组,牢固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2、强化专项资金制度建设。完善《财务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其原定用途与预算批复用途相符。3、提升项目资金监管能力。定期开展自评和督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如有偏差及时整改和调整,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综合评价结论:我会2022年度各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好,各业务科室执行情况佳,资金下达及时,均按照年初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项目实施进展顺利,达到了各项目预期的目标。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行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确保了各项目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我会2022年绩效完成指标未发生偏离。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我会2022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总结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我会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有效支出增加预算,低效支出缩减预算、无效支出不予预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自评结果报送市财政局,并依法予以公开。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经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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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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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经建类 □社会事业类 ?其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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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宜春市工商业联合会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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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
□中介机构 □专家组 ?单位评价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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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年度: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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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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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工商业联合会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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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 |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宜春市工商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宜联党字[2021]3号)和《关于市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宜市编文[2021]64号)文件及2022年工作要点,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承担受理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诉咨询和法律维权等,为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及维权诉求的受理、办理、公办、回复、反馈、督办等事宜。
2022年“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经费”年初预算资金为18.1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数为18.1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使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办事能够“找到门”,发展能够“找到路”,解困能够“ 找到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阶段性目标:构建维护机制,协调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一是有利于项目建设;二是有利于规范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经费。
3、绩效评价范围
项目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有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衣柜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评价依据:1.《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宜财绩〔2022〕19号)。2.宜春市工商联2022年度会计报表。
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科学、合理、客观的三级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主要采用了文件核查、财务核查、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等方法,以掌握项目详细情况,并对采集的数据作详细的分析和统计。文件核查主要以核实项目立项的规范性以及项目运行的各项要求,从而确定评价的标准和范围;财务核查则是通过专业财务人员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财务凭证,掌握专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实地调研则是通过财务人员调查实地情况,了解掌握工作专项的产出和效果;问卷调查则是掌握专项项目的相关受益群体进行调研,了解其对工作专项项目实施的真实看法及满意状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专门项目考核评价小组;
2.制定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3.制度评价指标体系;
4.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打分;
5.出具相关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综合评价情况
我会按照相关要求,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小组,积极开展2022年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市工商联的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真实的反映了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通过绩效评价,查找项目管理中的不足,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的产出效益,对完善单位及项目管理制度起到推动作用。
(二)评价结论
综合指标分析结果,我会很好的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达到了项目设立目标。根据三级绩效指标体系填写的绩效自评表,对比年度目标值和全年实际值,对指标逐项打分,得出项目总分,最终评分为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6分):依据市财政局要求,我会对该项目进行单独立项,项目的申请和设立过程都符合相关要求,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
2.绩效目标(6分):我会设置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绩效指标清晰、细化,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
3.资金投入(3分):预算编制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均为非公党建相关的经常性工作内容,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8分):项目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8分。
2. 组织实施(7分):我会财务制度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据评分标准得7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30分):按照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次数、受理、协调非公企业维权诉求数量得分,依据评分标准得30分。
2.产出质量(9分):解决企业维权诉求,提高办结率、举办非公企业维权培训班得分,依据评分标准得9分。
3.产出时效(3分):能够按照年初计划事项完成时间按时完成,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4.产出成本(3分):预算支出18.11万元,实际支出18.11万元,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15分):根据全市综合绩效考结果,我会评获得良好等次,得12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通过问卷调查,所属商会和非公企业对工商联在部门履职效果等方面的满意度为92%,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项目评价合计得分97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经验及做法:我会在开展绩效管理及评价中,主要是依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专款专用、效益最大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发展需要进行项目资金申报,准确了解把握资金流向,突出绩效考核对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的指导性作用。
存在问题:(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原因分析: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起步较晚,从业人员经验不足。
六、有关建议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
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
体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