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工商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工商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单位)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工商联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
2、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3、充分发挥在政府管理和服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充分发挥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5、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工商联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数8人,行政人员7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工商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市工商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5.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工商联支出预算总额为111.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6.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07%,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38%,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9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5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06%;住房保障支出6.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6.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0.1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5%;日常公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2.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4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市工商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1.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9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13.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5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06%;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宜春市工商联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宜春市工商联公用经费支出预算4.97万元,包括办公0.4万元,水电费0.35万元,邮电费0.46万元,差旅费1.46万元,会议费0.24万元,物业管理费0.06万元,一般维修费0.1万元,培训费0.18万元,招待费0.38万元,福利费0.92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采购预算计划今年没有安排。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单宜春市工商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75万元,比上年增加4.75万元,因省联将计划安排人员带会员企业出国考察。
公务接待费5.75万元,比上年持平减少0.05万元,减少接待批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改后,单位公车上缴国库。
第三部分 宜春市工商联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预决算管理,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类的支出。
(八)行政运行:反映财政部门的基本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