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春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设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
三、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九)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的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7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795-3997790
主要负责人:喻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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