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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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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魏松林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向本次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一)江西省财政厅核定下达市级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52209万元(含三区),其中一般债务49981万元、专项债务20222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市财政局依照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提出市级政府债务安排建议,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现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支持袁州区加速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在2021年底实现综合债务率消红降级根据有关规定,市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626万元,补助给袁州区专项用于化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本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纳入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874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7826万元、专项债券100915万元。具体如下:

  (一)一般债券

  1.“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项目9306万元;

  2.宜春市老年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2000万元;

  3.宜春市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2000万元;

  4.宜春市青少年专门学校建设项目1000万元;

  5.宜春综合交通枢纽交通流改善工程350万元;

  6.宜春市水上运动基地异地新建(市民体育运动中心)项目4000万元;

  7.宜春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5000万元;

  8.宜春市第一中学改扩建(二次规划)项目5000万元;

  9.宜春市第三中学改扩建(二次规划)项目7206万元;

  10.宜春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二期工程(锦绣大道、明月北路)614万元;

  11.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老院区改造及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建设购入医疗设备500万元;

  12.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地新建(含应急物资储备)项目2000万元;

  13.宜春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1000万元;

  14.宜春学院文化艺术中心设备采购350万元;

  15.宜春学院教室、实验室空调专线7500KVA电力增容工程1500万元;

  16.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搬迁购置1000万元;

  17.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备采购5000万元。

  (二)专项债券

  1.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30000万元;

  2.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项目10000万元;

  3.宜春市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23915万元;

  4.宜春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14000万元;

  5.宜春中心城区停车信息平台及设施建设3000万元;

  6.袁州古城复兴春台公园改造扩建项目20000万元。

  三、市级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此次在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级预算的基础上,作如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7145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782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626万元。

  2.支出调整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38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000万元、教育支出增加2705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4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5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96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32932万元。

  调整后,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100915万元,均为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2.支出调整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100915万元,均为其他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调整后,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全市2021年度政府债务限额为869.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61.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07.63亿元;核定市级2021年度政府债务限额为161.11亿元(含三区,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1.5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9.54亿元。截至1031日,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737.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90.29亿元、专项债务447.52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52.17亿元(含三区,其中:一般债务58.4亿元、专项债务93.77亿元。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均在限额之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市级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提出的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就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待2021年政府决算编制后,再报告全年政府收支决算情况及债务情况。当前正值年终收官,财政各项工作任务正紧锣密鼓推进,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各项任务,为我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附件1: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草案).jpg

      附件2: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草案).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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