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市住建局共承办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9个,其中主办14个、协办5个,所有建议均按期完成办理,且办理态度与办理结果均获得代表满意评价。主办件中,办理结果为A类10个,主要涉及美丽乡镇建设、保障房管理、老旧小区拓展停车位、物业管理、房地产风险防控、农村自建房管理、传统村落保护等;B类2个,主要涉及装配式建筑、市政道路改造;C类2个,主要涉及市政道路新建。
一、主要做法
1.坚持“三个确定”,高位推动工作。一是确定领导小组。市住建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于秘书科。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工召开工作部署和调度会议4次,发出工作提示10份。二是确定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逐条建议确定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确定1名专人负责,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日常调度、复文审核等工作,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责任分工表,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确定目标要求。结合《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承办、交办、调研、沟通、办理、复文、公开、回访、总结等9个环节,逐项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及要求。
2.坚持“三个到位”,健全办理机制。一是制度到位。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抓、责任科室抓落实”办理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旬周日”调度通报制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建立“秘书科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终审”复文审核制度,保障复文质量。二是程序到位。突出规范承办、办理、复文三个环节程序,承办环节及时到系统下载任务、提出承交办意见、按时回复市政府督查室,办理环节认真研究建议内容、上门沟通办理举措、邀请代表现场调研等方式沟通汇报办理情况,复文环节严格对照模版形成复文材料、执行三级联审制度、上门征询办理意见。三是落实到位。对有条件能够解决的建议,及时拿出解决方案,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因条件所限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建议,科学制定长期工作计划,逐步解决;对无法解决的建议,解释清楚具体原因,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办、一般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积极办,并主动联系人大代表,力争赢得代表的支持和理解。
3.坚持“三个强化”,提升办理质效。一是强化面商会谈。坚持做到“办前面商”、“办中面商”、“办后面商”。办理前,主动拜访建议代表,详细汇报当前工作情况和办理举措,充分听取、吸纳代表意见建议,完善办理举措;办理中,对一些合适的建议,主动邀请代表现场调研办理进展,再次听取意见建议;办理后,上门汇报办理成效,征询代表办理意见,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对主办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及时收集协办单位办理意见,尤其是对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主动联系协办单位,共同商讨办理举措,扎实推进建议办理;对协助件,参照主办件要求实施办理,并于1个月内提出办理意见报主办单位。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旬周日”调度通报制度,认真检查各项制度、程序等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与代表进行面商、未按模版形成复文材料、未按节点提交建议办理征询意见表等科室进行通报督促,适时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约谈有关科室负责人。
二、工作成效
得益于人大代表们提出的高质量建议,我局在办理过程中认真履职,将代表建议转化为惠民生、补短板、促发展的务实举措,有力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关于加大美丽乡镇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建立以县为主、市级奖补为辅的美丽乡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落实15个乡镇合计1220万元的市级奖补资金;组织开展美丽乡镇建设年度考核奖补资金绩效评价,科学运用绩效评价结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2年以来,累计争取上级项目建设资金4亿元,获得省财政奖补资金1460万元,联合农发行宜春市分行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美丽乡镇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地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督促属地政府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发送工作提醒函9份。
2.关于切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建议。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一律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坚持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发改部门严把项目可研阶段审批关,自然资源部门严把项目方案审批关,行政审批部门严把施工许可证办理关,住建部门严把施工现场监管关;鼓励本地装配式建筑企业发展,深入走访江西中一、江西建邦等装配式建筑企业,帮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目前,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16万平方米,占新开工总建筑面积比例达28.41%。
3.关于打通袁山公园南大门铜鼓路断头路的建议。第一时间召集袁州区住建局、财政局、秀江街道等单位前往现场勘查,鉴于目前区财政资金较为紧张,项目短时间内难以实施,督促属地街道、社区加强袁山公园周边路口和道路交通疏导,指导袁州区做好项目包装,推动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定资金平衡方案。项目启动建设后,及时将其纳入全市城市功能品质提升项目库,加强项目调度督导,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改善周边群众出行条件。
4.关于修通宜春四中道路的建议。第一时间召集袁州区住建局、灵泉街道等单位前往现场勘查,鉴于目前区财政资金较为紧张,项目短时间内难以实施,督促属地街道、社区及交警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路口和道路交通疏导,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路面动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袁州区做好项目包装,推动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定资金平衡方案,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5.关于规范保障房管理的建议。运用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公租房申请审核与管理工作,加强保障对象家庭资产和就业情况监测,做到从申请审核到档案留存全过程留痕,打好公租房“不敢违”的基础。推进公租房管理系统运用全市全覆盖,全面公开申请条件、申请过程及审核情况,实行申请告知承诺制,扎牢公租房“不能违”的笼子。常态化开展违规转租、转借、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等专项整治,先后出台《宜春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信用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7个规范性文件,加强入户核查,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增强公租房“不想违”的自觉。
6.关于老旧小区拓展停车位的建议。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将小区内停车位建设纳入初步设计内容,从源头解决小区内停车难问题,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累计新增地面停车位3.57万个;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小区周边停车位建设,截至2025年5月,中心城区预计新增(开放)泊位3.52万个。多措并举推进停车共享解决学校、商超等临时停车难问题,目前袁山公园、老医保局、行政中心办场所等20余处公共停车场实现免费共享,部分学校周边公共泊位实现错时共享,中心城区所有物业小区车位实现实时共享。
7.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提升的建议。通过开展培训教育、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月通报、季督查、年评比”管理机制,开展物业行业消防培训一次,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垃圾分类、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住宅物业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发布工作,营造公开透明的收费环境,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做好小区公共收益工作,确保公共收益收支规范有序。
8.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开展物业企业诚信管理工作,努力探索信用考评结果运用,联合物业行业协会对物业小区进行实地督查,规范企业运营,确保物业项目管理到位;推进物业小区业主自治,出台实施《宜春市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负面清单》,指导条件成熟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研发使用宜春市电子投票系统,有效化解业主大会召开难、表决难等问题;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以来全市改造老旧小区682个,改造面积1703万平方米,投入资金45亿元,16万余户群众的居住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9.关于加大房地产及相关行业资金风险管控的建议。严格执行《宜春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标准,加强预售资金提取和使用监管,尤其抓好出险“头部企业”资金共管工作,保证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方、材料方等单位,对一般企业提取监管资金也设置了提供资金使用计划和银行转账凭证等门槛,有效降低项目风险,保障购房人权益。自2023年11月以来,中心城区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共21个、预售许可3550套(间)、40.6万平方米;办理现房销售项目2个,面积5.62万平方米、480套。
10.关于规范农村自建房管理的建议。建立全市乡镇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员名录,对全市200余名乡镇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村民建房质量安全有“人”监管。推行乡村建筑工匠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名录,开展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全市年度计划培训工匠1360名,完成培训1131名,发放合格证书996份,实现乡村工匠有“技”可施。积极推广《宜春市农村自建房建房合同(参考文本)》,引导建房村民与施工单位或工匠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实现责任落实有“据”可查。
11.关于破解城中村管理的建议。持续提升物业全覆盖水平,丰富老旧小区管理内容,引导粗放型物业管理向精细化服务转变,更好地为城中村管理提供服务支撑;持续做好党建引领物业,通过建立工作制度、完善组织体系、打造创新亮点、塑造红色品牌,推进红色物业创建;持续提升业主自治水平,在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督促指导街道社区提前介入,严格把关业委会人选,提高党员比例,确保新成立的业委会党员人数占比50%以上。
12.关于对宜春中心城区部分道路进行硬化及增设护坡的建议。第一时间召集经开区住建局、属地街道等单位至金园街道马王塘社区鑫苑小区上屋组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发现200余米道路坑洼未硬化问题,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制订整改方案,并于6月份完成了道路修复整平和解决了现场排水问题。下一步,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契机,纵深推进城市功能品质再提升行动,丰富中心城区交通路网,改善出行条件和城市环境,不断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13.关于加大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的建议。常态化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建立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名录及其备选制度,新增27个村庄和230栋建筑列入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备选名录。多方式多渠道筹集传统村落保护资金,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80万元,联合农发行梳理传统村落保护融资项目5个,意向贷款金额近10亿元。严格管控建筑风貌,起草《宜春市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修缮管理办法》,编制《宜春市传统村落农房建设图集》初稿,全市34个传统村落均完成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实现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挂牌保护全覆盖。
14.关于建立传统建筑认养使用机制的建议。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内容,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推动各地严格落实传统建筑挂牌保护、农村党员包保传统建筑等制度。支持指导丰城市率先出台实施《丰城市传统建筑认养使用实施意见》,成功吸引本土乡贤认养传统建筑11栋,并全市推广丰城市传统建筑认养经验,引导社会资本和本土乡贤参与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督促指导各地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课程进党校,提升党政各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保护意识及能力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有些主办件办理过程与建议代表沟通不够密切,个别短期内无法完成办理的建议,未提出长期工作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要求,以“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从代表提出的事项抓起,从代表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纵深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和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打响红色物业品牌,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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