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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12号建议的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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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建建〔2024〕8号

〔A1〕

〔公开〕

刘江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美丽乡镇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紧盯镇区功能与品质“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创特色”的工作目标,牢牢抓住资金投入这个关键,建立以县为主、市级奖补的美丽乡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最大限度保障美丽乡镇建设资金需求,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奖补资金

1.市级奖补政策。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为落实美丽乡镇建设奖补资金事宜请示了政府,宜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6)号文已明确:原则同意对美丽乡镇建设工作实绩突出、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15个乡镇进行分类奖补,每年安排奖补资金1220万元(一定四年),自2023年至2026年按年度列入市级预算予以保障。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美丽乡镇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市级奖补绩效管理。为有效跟踪各地美丽乡镇建设年度考核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提高市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美丽乡镇建设成效,我局于2024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美丽乡镇建设年度考核奖补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资金、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拨付奖补资金迟缓,使用奖补资金超出用途规定范围,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和乡镇,在下一年度分配奖补资金时从严从紧安排,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美丽乡镇建设评优评先资格。

3.县级奖补落实情况考评。2023年市美丽乡镇办对10个县(市、区)和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出台县级奖补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提醒,目前各地均已出台奖补政策,市美丽乡镇办将各地奖补资金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每月进行通报。

二、争取上级资金。美丽乡镇建设涉及的农贸市场改造、中小河流整治、文体教育及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等项目,上级部门均有相关政策资金支持渠道。我市组织市直相关部门编制了《美丽乡镇建设跑项争资手册》,指导各地精心包装项目,加强对上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同时,按照“渠道不变、各计其功”的原则,鼓励各地统筹整合有关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镇建设。据统计,2022年以来,我市共争取上级美丽乡镇建设项目资金约4亿元,其中铜鼓县约4000万元。另外,我市共获得省财政美丽乡镇建设奖补资金1460万元,其中铜鼓县170万元。

三、吸纳社会资金。鼓励各地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依法发行专项债、政策性银行贷款的方式筹措美丽乡镇建设资金;鼓励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和本土乡贤参与美丽乡镇建设。市住建局联合农发行宜春市分行下发了《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美丽乡镇建设的通知》,市美丽乡镇办印发了《关于印发争取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美丽乡镇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位整合美丽乡镇建设项目,落实建设承贷主体,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如丰城市整合7个示范类乡镇建设项目,明确市城投公司作为贷款主体,争取农发行政策性贷款1.35亿元;铜鼓县发行政府专债,筹集资金4400万元用于支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和完善配套管网。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加大美丽乡镇建设扶持力度,统筹做好“向上争、向下筹、本级投、向外融”四篇文章,努力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最大限度保障美丽乡镇建设资金需求。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以县为主、市级奖补的美丽乡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压实县乡两级政府经费筹措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加大县乡财政投入,合理安排美丽乡镇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明确投入范围、投入标准和投入方式,并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镇建设。二是持续向上争取资金。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战略机遇,加强项目包装和对上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争取更多的美丽乡镇建设项目纳入上级政策支持范围,缓解资金压力。三是持续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各地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国有平台融资作用,通过依法发行专项债、政策性银行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美丽乡镇建设。四是持续发动群众参与。突出群众主体,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四大理念,宣传引导群众主动筹工、筹劳、筹资参与美丽乡镇建设。鼓励支持本土乡贤采取投资筹资、捐款捐助等方式为建设美丽家乡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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