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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陈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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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伟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海亮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秉国同志任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俊春同志任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琪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唐吉祥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熊颖铭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裘江同志任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彭根平同志任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超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剑勇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徐冰同志任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江小林同志任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海林同志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晓龙同志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泉根同志任宜春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廖波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易勇波同志任市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主任,免去其市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市农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彭斌、刘瑛、艾红云同志任市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市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龚翼同志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免去其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易德明同志任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免去:

余小珍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唐吉平同志的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杰慧同志的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4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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