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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丁黎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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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丁黎清同志任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免去其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顾丽丽、何丁文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免去:

张敏同志的市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郑斌同志的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邬晓玲同志的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易帮碧同志的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龚邦南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简小涛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罗文静同志的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陈强同志的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杨丽霞同志挂任的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李晶同志挂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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