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压紧压实各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五型”政府建设,助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关于明确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明确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一、总体目标
通过明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市直相关单位职能优势,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明晰,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工作体系,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加快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势、文明幸福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政策法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等;负责制定出台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等;明确全市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制定工作要点,协调督促各单位按职责分工推动所负责的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新媒体集约化改革技术保障,承担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工作;负责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负责指导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负责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回复。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经济政策措施等重大事项的谋划、批准和实施情况等内容的公开;牵头负责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价格政策、收费目录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做好宏观政策的发布解读和舆情回应,对出台和调整相关宏观政策向代表性企业和行业协会征集意见建议信息的公开。
市委组织部:负责将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内容列入全第一足球网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和干部网络培训课程体系。
市委宣传部:负责重点领域政务信息的新闻发布;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把新闻发布会作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渠道。
市委保密机要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督促机关单位查处在政务公开中发生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等信息的失密、泄密事件。
市委网信办:协同市政府办公室建立全市网络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制,做好政务网络舆情风险和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的评估研判,指导全市政务网络舆情进行快速回应和紧急处置;负责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按程序及时回应。
市公安局:负责重大突发案件的信息发布;负责治安、交通管理等涉警舆情处置回应;负责适合对外发布的警务信息公开、办事项目公开。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建设管理、技术和安全保障以及IPv6改造等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信息更新、巡查监测、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等;负责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设完善全市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负责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管理、运维等,并负责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整改工作;负责建立全市统一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向社会公众公开、查询和获取;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年报》资料收集、编审工作,并按程序报签、发布。
市工信局:负责全市工业和工业信息化、企业技术创新和进步、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促进工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负责做好全市重大产业政策的发布解读和舆情回应。
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婚姻管理、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残疾人权益、慈善事业发展、志愿服务等相关政策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市财政局:负责对财税政策、财税体制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公开,组织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在市财政局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集中及时公开。
市审计局:负责对审计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市统计局: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市人社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招录工作信息的及时公开。
市医保局:负责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内容及时公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信息及时公开;负责《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及时公开。
市国资委:负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所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改革重组结果,国有产权交易,负责人重大变动、薪酬管理等信息进行公开;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制定和完善本市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开展相关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市本级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决策依据内容的及时公开;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的应诉工作;负责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衔接协调,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提供法律意见;负责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负责对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负责市本级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牵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
市税务局:负责减税降费、助力“六稳六保”等方面信息公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内容及时公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及时公开;负责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数据信息;负责指导推进市、县、乡、村政务服务大厅(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等方面信息及时公开;负责督促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中心)专业办事大厅配合各级政务公开管理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并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后期运维日常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机关事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灾害事故救援、应急抢险等方面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做好市级应急预案、应急预警及应对、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好安全事故及处置等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地方金融信息公开,围绕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知识普及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推动提高公众风险防范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食品安全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疫苗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执法等信息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市乡村振兴有关内容、涉农信息的及时公开。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工作、政策法规及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保护等信息及时公开;及时公开市级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及古木名树保护情况;负责发布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计划;负责发布全市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规划;负责编制公布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全市林业基本建设、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的内容公开。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作、政策法规及水资源监督管理保护、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等信息及时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河湖保护等情况;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并及时公开;负责发布水资源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以及节约用水规划;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河湖水生态保护内容的及时公开。
市扶贫办:负责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年度目标计划内容的及时公开。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不动产登记、地理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征收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信息公开。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内容的公开;负责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施工有关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全市房地产政策法规的信息公开;负责对房屋征收政策指导等方面信息公开;负责对住房保障领域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的发布;负责全市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及时公开;负责公布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负责公布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内容公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情况的公开。
市人防办:负责发布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和人防教育培训计划等非涉密信息的公开。
市商务局:负责发布全市贸易流通、投资状况等信息;负责全市投资规划及投资环境的政策宣传推介;负责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利用市外资金和口岸管理的规划、规章草案和支持促进等领域信息公开。
市科技局:负责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技术创新、管理以及项目经费等信息公开。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宜春中心城区的学区教育供给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
市文广新旅局:负责协调组织文化、广电、旅游等单位配合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对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健康防治、健康科普、健康服务和卫生防疫、卫生监督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医疗服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的及时公开;负责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负责发布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与救援、医疗救护等工作进展信息;负责做好全市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和舆情处置。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县市区各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同推进、督促落实、监督管理,以及网站平台建设、政务新媒体运维、政务舆情处置及回应、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等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加强对网站、新媒体、移动互联网小程序(手机APP)的监管,严格落细落实工作责任和“三审”制度,强化内容把关和安全保障,坚决杜绝管理漏洞。除中央、省有明确的要求的,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开设网站、新媒体、移动互联网小程序(手机APP)等平台,确需新开设的需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对被上级通报批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僵尸”“娱乐化”“空壳”网站、新媒体、移动互联网小程序(手机APP)等,一律按有关规定清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监督考核等,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政务公开分管负责同志,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机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推进、督促落实、监督考核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协同配合,主动承担自身工作任务,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态势。
(三)加强信息沟通。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加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微信群,人员要相对固定,及时衔接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分享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业务能力;要充分挖掘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评、市直单位绩效管理考核、“五型”政府考核以及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