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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印发关于加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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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14日

 关于加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指导意见

  根据《江西省2015年度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考核方案》(赣卫基层字〔2015〕16号) 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改变我市基层基础薄弱、村卫生计生资源分割、服务能力不足、管理水平偏低等问题,进一步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加强农村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为“网底”的农村卫生计生服务网络,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卫生计生服务需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具体要求,遵循农村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律,整合优化农村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巩固完善农村卫生计生工作网底,全面提升村级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并重,不断加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计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开始,在全市启动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本着“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在全市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公立的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对现有的村卫生室,产权属村集体所有且能够满足当地卫生计生服务要求的,要充分利用,完善功能,避免重复建设;对产权集体所有但不能满足需求的,要通过改建或扩建,使其满足需求,而不要重新建设),将村卫生室和计生服务室合并,实行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和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一体化运营管理,确保用三年时间(2015年完成40%、2016年完成30%、2017年完成30%),全面完成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任务(见附件),并将其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主要内容。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村级卫生计生工作职能整合。整合村卫生室和计生服务室职能,共享共用,每个行政村建设1所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主要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实现村级卫生工作和计生工作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科学规划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设置。各地要将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好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规划,做到统一规划,分布实施,有序推进。要着力解决村卫生室产权不清、标准不一的突出问题,注重发挥村卫生室的长久整体功能。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乡镇所在地行政村原则上不设置)。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按居民30分钟内能步行到达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的原则增设。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应和村委会、村警务室、农家书屋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布局,提倡村级公共服务综合体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具体选址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确定。

  (三)精心组织分配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任务。各地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实情,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村卫生室建设目标任务。对现有的村卫生室,产权公有且能够满足当地卫生计生服务要求的,要充分利用,完善功能,避免重复建设。凡是没有公有产权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原则上择地新建一所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

  (四)全面开展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坚持规范实用、位置适宜、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由诊疗室、治疗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观察室、药房(计生药具室)、人口学校、值班室、档案信息室、公共卫生间等八室一间组成。房屋建筑面积在《江西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服务人口2000人以上的不少于150平米,服务人口1000—2000人的不少于120平米,服务人口1000人以下的不少于100平米。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原则上只在距乡镇卫生院4公里以外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设置,大的乡镇不超过2所,小的乡镇不超过1所,城郊乡镇和人口15000人以下的乡镇原则上不设置。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设备配置要按照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需求的原则,根据《江西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计划生育服务要求予以配备。

  (五)切实加强村级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各地要以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立足点,加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实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与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医疗服务、药品器械供应使用、新农合门诊统筹、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加强管理和实施绩效考核。

  (六)积极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成后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产权归乡镇卫生院或村委会所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大力推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一体化管理模式,以信息化为依托,建立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的人、财、物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的体制,逐步实现乡村卫生统一购买服务、统一收入待遇、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六个统一”的目标。

  (七)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计生队伍建设。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按村农业人口1.2‰的比例配置。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建立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在一体化卫生计生服务室优先考虑一名女乡村医生,从事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业务,配齐配强计生专干,逐步提高计生专干的福利待遇。各地要强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乡村医生及计生专干培养规划,提升队伍素质。

 四、保障措施

  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村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把村级卫生计生工作与医改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各地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要纳入县、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各地要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卫生室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制定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实施细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县、乡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二)保障经费投入。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及设备配备属社会公益性项目,原则上实行政府举办,投入以县、乡财政为主。县级财政根据本地的建设任务,将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资金纳入年度卫生计生事业经费预算中,并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到位。县(市、区)财政对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基本运行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并减免各种建设配套费用,降低建设成本。

  (三)完善配套建设。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成后,要加强基本医疗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装备电脑及打印机、刷卡器等相关设备,并联网接入县级信息化管理平台,确保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新农合门诊统筹即时结报、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计划生育服务对象情况及时入档,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等。

  (四)实施督查考核。各地政府要把加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制定本地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定期开展项目建设进度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将建立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进度定期通报机制,并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地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对县政府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医改工作考核内容和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宜春市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指导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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