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秸秆禁烧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已进入水稻抢收抢种的双抢季节,也是各地田间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现象易发频发的时段,全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迫在眉睫。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赣环财字〔2018〕29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夏季双抢时期秸秆露天禁烧管控的函》(赣环大气函〔2018〕9号)和《第一足球网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作物秸秆(包括城镇垃圾,下同)禁烧管理,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秸秆禁烧的极端重要性。我市是农业大市,秸秆资源丰富,焚烧农作物秸秆既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又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危害群众健康。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严防严控,全力以赴抓紧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主体。严格实行禁烧工作网格化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三区”党工委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度,分管同志要靠前指挥,所有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落实。乡、村两级要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组长包户”的包干责任制,将秸秆禁烧工作细化到具体村组和具体人员,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三、全面加强督查巡查。在国家、省实时卫星遥感、不定期开展无人机航拍的基础上,市、县、乡、村四级重点加强现场督查、现场巡查。从即日起至8月中旬为秸秆禁烧严管期,各县(市、区)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重点监控,要实现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乡镇、村组要安排包干干部实行24小时轮守、值班和巡查,确保每个地块有人盯、有人守、有人管,确保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市政府将抽调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执法人员组建秸秆禁烧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对火点(黑斑)如实记录,督促整改。
四、切实加强农机作业监管。各地要加强水稻收割作业管理,对收割机驾驶员,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并签订控茬承诺书。在收割作业期间,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巡查督导,严格控制水稻留茬高度在10cm以下。对于不按规范作业的农机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列入农机购置失信名单,今后农机购置时不予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同时,各地要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机、打捆机、秸秆压块(粒、棒)机、带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推动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落实。
五、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地要进一步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广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加大秸秆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各地要尽快建立秸秆收储体系,安排资金对秸秆收储进行补贴。每个乡镇都要建立专门的秸秆收储队伍,每个村组都要制定专门的收储人员,统一到田间地头开展秸秆收储,防止一烧了之。
六、加大问责监管力度。在严格执行全省秸秆禁烧奖罚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省、市巡查监测通报3个以上火点(黑斑)的县(市、区),将对所在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在生态环境保护一项中实行扣分制,每通报1个火点(黑斑)扣2分,全年出现5个以上火点(黑斑)的取消其生态环保方面评优评先资格。对发现2个及以上火点(黑斑)的乡镇由县(市、区)党委政府、“三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约谈并进行通报。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监管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点火当事人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尤其是对燃烧“第一把火”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形成对焚烧秸秆的高压监管态势。
七、强化宣传引导。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秸秆禁烧意识。要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在乡村主要交通路口、机耕道口树立警示牌;要加大入户宣传力度,利用喇叭、宣传车深入到每家每户、田间地头进行宣传,使秸秆禁烧家喻户晓;要充分发挥村、组两级组织和老人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加强监管和劝导。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台要重点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滚动宣传秸秆禁烧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秸秆禁烧。
第一足球网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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