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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补充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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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请求对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进行变更的请示》(高发改能源字〔2024〕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2022年8月5日,宜春市发改对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进行核准,并出具了《关于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宜市发改政务〔2022〕25号)(项目代码:2206-360900-04-01-137399。2022年11月7日,由于当地政府税收及项目技术优化等因素,宜春市发改委出具了《关于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宜市发改政务〔2022〕44号),对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了变更,并对工程动态总投资作相应缩减调整。根据《江西省能源局关于逾期在建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4﹞29号)有关精神,为了提高项目调峰能力,满足储能规模配置需要,你委提出调整该批复相关内容。结合项目批复再次调整后的内容对《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江西省风电项目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141号)的符合性以及原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补充变更批复如下:

建设内容和规模中新建1套电化学储能系统由10MW/10MWh变更为20MW/40MWh。

其余核准内容与原变更内容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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