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要求,3月4日—3月5日,省住建厅村镇处副处长胡娟带队赴我市经开区、袁州区、万载县实地调研督导农村危房改造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杨荣、四级调研员易小华,经开区、袁州区、万载县住建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督导。 胡娟一行实地随机抽查了万载县白良镇、高城镇、经开区金园街道、袁州区金瑞镇、竹亭镇10户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及12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到一处均详细询问改造农户房屋建设造价、补助资金拨付等情况,认真复核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居住使用和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措施落实和销号情况,对现场发现管理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够细致等问题,督促当地立行立改,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胡娟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农村危房改造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各类安全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管控到位、整改到位,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二要巩固工作成效。严格落实“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的要求,压实乡村两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自建房安全巡查机制,加强对台账内管控危房的日常检查,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同时积极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促指导,推动住房安全监测机制落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应保尽保。三要强化源头治理。认真落实《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执行带图审批制度和工匠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房屋竣工验收,提高新建农村房屋质量安全水平。严格房屋用途变更监管,对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要求产权人、经营管理者事先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确保“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 来源:村镇建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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