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无网站)>民建

民建国宜春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民建国宜春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民建宜春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民建宜春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  民建宜春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建宜春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同级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2、听取和审议主任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地区重大事务,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职能;

4、选举民建宜春市委会组成同级委员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中国民主建国会宜春市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宜春市委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民建宜春市委会本级。

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全额补助工勤人员1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4人,行政编制3人、全额补助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

部分  民建宜春市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  民建宜春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民建宜春市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05.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5万元,增长62.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1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民建宜春市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05.11万元,较上年增加40.5万元。增长62.68%。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2.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6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8万元,增长94.6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9万元;项目支出12.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3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0万元,下降51.39%。;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4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81万元,增长46.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1万元,增长79.25%;住房保障支出6.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8万元,增长121.3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6.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0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73万元,增长74.29%;商品和服务支出20.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8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8万元,增长2.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9万元,增长2396.6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民建宜春市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10%,较上年增加44.8万元,增长76.8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73.93%,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增加22.81万元,增长46.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9.74%,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增加12.11万元,增长79.25%;住房保障支出6.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6.33%,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增加3.58万元,增长121.36%。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0.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87.6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6万元,增长94.6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9万元。项目支出12.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2.32%,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减少1.56万元,下降10.74%。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9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的无变化。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的无变化。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7.87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2.24   万元,增长 39.79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3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3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参政议政项目情况说明

1.参政议政项目

(1)项目概述

突出民建紧密联系经济界的特点,形成一批特色鲜明、选题新颖、见解独到的参政议政成果,助力宜春经济社会发展,彰显宜春民建的良好形象。

(2)立项依据

宜办字〔2003〕112号(三定方案)。

(3)实施主体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最主要职能,也是民建的工作重点。务必认真贯彻民建中央要求,努力在参政议政工作中取得新成效。

(4)实施方案

民建宜春市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

(5)实施周期

2023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支出12.96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参政议政(2023年初预算)

主管部门及代码

525-中国民主建国会宜春市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国民主建国会宜春市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96

其中:财政拨款

12.96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民建中央、民建江西省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发挥本会界别优势,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控制数

≤12.96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交调研报告数量(篇)

≥4篇

提交政协大会发言,提案数

≥5篇

提交社情民意信息数量

≥10篇

质量指标

被采纳调研报告数量(篇)

≥4篇

被采纳政协大会发言,提案数量(篇)

≥3篇

被采纳社情民意信息数量(篇)

≥8篇

时效指标

提交报告完成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评价社会效益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全市民建会员对市委会工作的满意度

≥98%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民建宜春市委员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7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要求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