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高安市委书记、县级总林长郑绍签发2024年3号总林长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切实做好当前林业重点工作的行动令》。
一是不断压紧压实林长责任。全市各级林长要深入各自责任区域集中开展巡林督导,将巡林督导作为了解掌握各责任区域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的重要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涉林案件、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问题进行重点巡查。当前特别是要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草领域专项审计、森林督查和环保督察发现涉林问题整改以及全省“护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巡林重点,着力推动解决制约当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县级林长要主动发挥带头作用乡镇级林长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村级林长要落实直接责任切实履职尽责,真正做到挂其名、履其职、尽其责。
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全市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大力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立足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竞相创新,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化林改高安经验。
三是认真做好森林灾害防控。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强化“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筑牢群防群治防火防线,切实强化科学应对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强化疫木源头管控,确保高标准完成松材线虫病年度除治任务。
四是不断加强执法监管。全市各地要对林木、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森林资源开展全要素、全天候监测监管。要充分发挥“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作用,推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与司法判决的有效衔接配合,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森林资源量的稳定增长和质的提升,最大限度提升森林生态效益,更好发挥森林水库、粮库、钱库、碳库作用。
(作者 :金焕、周越 编辑: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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