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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建立“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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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丰城市林业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意见》。

该市通过建立该协作机制,强化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协同办案等合作,充分发挥其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湿系统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该机制有助于推进涉林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检察监督、司法判决无缝衔接,增强涉林行政执法、刑案侦查的刚性,推动形成行政履职、公安侦查、检察监督与法院判决同向发力的森林生态保护新格局,有利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充分发挥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强大合力,为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提供优良的生态支撑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作者:周旋辉、李子珂  编辑: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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